党支部申请补选批复
党支部申请补选批复 篇1
各有关党支部:
经县直机关党工委20xx年第五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以下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补选结果的请示,现予以批复:
刘任县政协办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纪检委员;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文体委员
任团县委党支部书记;
任团县委党支部副书记。
生同志任县环保局党支部书记。
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支部宣传委员。
同时,免去上述前任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职务。
党支部申请补选批复 篇2
xx县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呈报畜牧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请示》(谷发改农经[20xx]13号)收悉。20xx年2月2日,襄阳市发改委、农委组织专家,对畜牧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质询,形成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畜牧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xx县冷集镇小墨山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000立方米发酵池、400立方米储气柜,年产沼气19.71万立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150万元,企业自筹280万元。
五、建设单位及法人:畜牧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六、建设期限:十二个月。
请按照批复要求,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做好开工准备。
特此批复。
20xx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