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人协议书
房屋继承人协议书 篇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币______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 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 (或现金支付)的方 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
乙方:
房屋继承人协议书 篇2
甲方(遗赠人):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______(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______元,医疗补助费______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继承人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两方共同在_______土地一宗,为明确双方该宗土地面积及使用中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共同受让的位于___土地一宗,面积共计____平方米,四至分别为:东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___。双方一致同意现将上述土地登记于___名下,现已取得了由___国土资源局颁发的___第___号《土地使用权证》。
2、双方一致同意该宗土地甲、乙共有,双方占地的具体方位按分割线,详见附图为准。
3、双方应诚实诺守本协议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继承人协议书 篇4
第一协议人:女, 年 月 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第二协议人:女, 年 月 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第三协议人:女, 年 月 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第四协议人:女, 年 月 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第五协议人:女, 年 月 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第六协议人:女, 年 月 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本协议标的房产为:坐落在鞍山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房产一处,产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标的房产现所有权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妇。
第一协议人的母亲________与后五位协议人系姐妹关系,均为________夫妇的婚生女,依照我国继承有关法规,六位协议人共同享有继承标的房产之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内部有偿转让协议如下:
一、对于标的房产,其他五位协议人一致同意由第三协议人独自完全继承,第三协议人需一次性给予其他五位协议人每个人________万元人民币,合计________万元,以作补偿。协议签订当时先付给每个协议人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万元,其余款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存入指定账号。
二、关于办理遗产公证和过户相关手续过程中向有关部门缴纳的所有税费由第三人完全承担,其他协议人应完全配合第三协议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违约责任,如第三协议人违约,所付款项概不返还;如其他协议人中有人违约,违约者须双倍退还先付款项总数既________万元给第三协议人(按照实际违约者人数平均分摊所退总额),不违约者不需退款。
四、如果标的房产的产权或者继承权益出现本协议以外纠纷,所造成的损失由6位协议人按份均摊。
五、各协议人共同的其他继承事宜完全独立于本协议之权益分配,并不受本协议之任何影响,也不应再参考或者考虑本协议的后继效应。
第一协议人:
年 月 日
第二协议人:
年 月 日
第三协议人:
年 月 日
第四协议人:
年 月 日
第五协议人:
年 月 日
第六协议人:
年 月 日
房屋继承人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年月日,甲方将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安康路317-8号房正面右侧约60㎡的土地给予乙方,现乙方在此修建房屋,修筑款人民币叁万陆仟捌佰元整(¥36800.00元)现鉴于多种原因,为明确上述房屋产权,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该房屋产权由乙方全部持有。
2、该房屋产权属于乙方个人财产,甲方在遇到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房屋产权进行处理。
3、今后如需上修建或拆迁等问题,由乙方自己处理。
4、该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不得撤销。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房屋继承人协议书 篇6
甲方(父母方):
乙方(儿子方):
丙方(女儿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 )房屋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登记证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乙、丙之父周德祥以过世,其房屋遗产受益人为尚凯华、周小锋、周芸三人共同继承。
第二条:本协议所诉房屋以被拆迁,拆迁补偿方式有以下几项:
1,拆迁费共记( )金额。经济适用房两套。
2,包括经济适用现房壹套面积65平方,现房地址( ),总价值( ) 经济适用期房壹套面积85平方,期房地址( ),总价值( )
3,拆迁费余款还剩( )金额。
第三条:本协议所诉房屋拆迁补偿分配如下::
1,经济适用现房壹套面积65平方,现房地址( )房屋所有权归于丙方。
2,经济适用期房壹套面积85平方,期房地址( )房屋所有权归于乙方。
3,拆迁费余款( )归于甲方。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两套经济房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其拆迁费补偿余款应公开,公平的使用。(每笔应记帐)
附:由于乙方经济条件困难,甲方应对乙方之女上学所需赞助费给于补贴( )金额。
第五条:本协议所诉两套经济房如需装修,需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
第六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以上所述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附:对甲方日后赡养问题的处理:
甲方(母亲)由二位子女轮流负责服侍照顾,(按子女排行从大到小轮流进行,所轮子女确有特殊原因,应和其他子女协商费用解决)对甲方日常生活治疗花销,应以甲方的存款,工资支付。用尽后,由子女平摊出资进行。
第八条:对甲方的存款,工资处理问题:考虑到甲方今后年龄渐高不能自理后,甲方的存款,工资由子女帮助保管并花销,为此应公开透明,实进记帐制度。并附有开支登记薄册。
第九条:本协议共两页,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
乙方:
丙方:
订立时间: 订立地点:
公证处盖章: 调解所盖章:
房屋继承人协议书 篇7
当事人(甲方)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当事人 (乙方)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双方就位于 房屋(房产证编号为 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确认位于 的一套房屋是由 于 年 月 日,以现金付款方式购得。共付款人民币 元整( 万)元甲乙双方未支付任何费用,不享有份额。
2、双方确认该房屋现登记在乙方名下,由甲方占有使用。但实际出资人为 ,房屋实际所有人应为。因父亲去世未立遗嘱且母亲健在,现房屋父亲所占份额应为甲乙双方及母亲共同共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在母亲百年之后一并分割。
3、甲方为该房屋占有使用人,对该共同共有房屋应尽善意使用,不得随意处分(包括出卖、抵押、赠与等)该房屋。否则处分行为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乙方为该名义所有人,不得任意处分(包括出卖、出租、抵押、赠与等行为)该房屋,否则处分行为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各共有人赔偿损失。
5、继承发生之日起甲乙方应根据继承方案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程序,因拖延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丙三方自愿去公证处公证,产生强制效力。
本协议当事人签字:
甲方 (手印) 时间: 地点:
乙方 (手印) 时间: 地点:
房屋继承人协议书 篇8
现户主:马荣义 妻:
现住平凉市崆峒区新民北路团结巷37号,经房主马荣义与妻子 商议,将新民北路团结巷37号院子由其子女所继承并修善改造:
继承人:长女:马海香
二女:马海云
三女:马海哲
四女:马海兰
父母双方与其子女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二、房屋改造为一门四户三层格式,面积匀等,每户现定价为起始10万元,(注:工程钱不够时再平均续拿),面积按院内实际尺寸为准。
三、修善改造后的房屋如遇国家及开发商拆迁,每户房屋赔偿面积为(90-100平方米)范围内,不能无理取闹。
四、每户赔偿注(90-100平方米外)所折合的面积按国家和开发商所开发的价格折合人民币,为两老人所得,其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强拿。
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处,与事要共同商议,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
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七、以上商议以由父亲马荣义,母亲
长女:马海香 夫:叶忠孝
二女:马海云 夫:马安平
三女:马海哲 夫:温金忠
四女:马海兰 夫:者小龙
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八、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房屋继承人协议书 篇9
男方:
女方:
被继承人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不幸去世(意外身亡),留下列遗产:
1、股票:
2、座落于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的______平方米房产(评估值_____万元)。
3、存款__________万元。
4、价值_________万元的家具及家用电器。因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遗嘱,经协商,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
1、股票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配。
2、房产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存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取得。
5、如有其他争议可通过协商处理。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________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男方:
女方:
日期:
房屋继承人协议书 篇10
第一协议人:女,19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二协议人:女,19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三协议人:女,19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四协议人:女,19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五协议人:女,19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六协议人:女,19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协议标的房产为:坐落在鞍山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房产一处,产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标的房产现所有权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妇。
第一协议人的母亲________与后五位协议人系姐妹关系,均为________夫妇的婚生女,依照我国继承有关法规,六位协议人共同享有继承标的房产之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内部有偿转让协议如下:
一、对于标的房产,其他五位协议人一致同意由第三协议人独自完全继承,第三协议人需一次性给予其他五位协议人每个人________万元人民币,合计________万元,以作补偿。协议签订当时先付给每个协议人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万元,其余款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存入指定账号。
二、关于办理遗产公证和过户相关手续过程中向有关部门缴纳的所有税费由第三人完全承担,其他协议人应完全配合第三协议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违约责任,如第三协议人违约,所付款项概不返还;如其他协议人中有人违约,违约者须双倍退还先付款项总数既________万元给第三协议人(按照实际违约者人数平均分摊所退总额),不违约者不需退款。
四、如果标的房产的`产权或者继承权益出现本协议以外纠纷,所造成的损失由6位协议人按份均摊。
五、各协议人共同的其他继承事宜完全独立于本协议之权益分配,并不受本协议之任何影响,也不应再参考或者考虑本协议的后继效应。
第一协议人: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
第二协议人: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
第三协议人: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
第四协议人: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
第五协议人: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
第六协议人: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