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活的励志演讲稿
热爱生活的励志演讲稿 篇1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寒假的一个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的一行行黑色字体忽起忽落……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投奔外祖父开始,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去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家开了间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剥削手下的工人。幼小的阿廖沙曾经被他用树枝抽的失去知觉。他还曾暗自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欧。在这样一个冲满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体会了一个痛苦和丑恶并存的人间。
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中,也有温暖和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租母和另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能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胸怀。她如黑夜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又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如阳光对植物的不可或缺,被高尔基写的很真实,很伟大。
很幸福的童年如今有的是,现在我们有疼爱我们的父母,有辛勤教育我们的老师,有庇护我们的爷爷奶奶……
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精神食粮,让人懂得了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合上书,脑海中就会浮现与家人在一起的温暖场面,相比于阿廖沙的童年,我们的童年就显的是那么的真贵,即使有辛酸,有不解。但那都是我们的家人,不是么?
热爱生活的励志演讲稿 篇2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早就听说我们学校的竖笛在县里甚至在省里都是数一数二的。这不,在刚入学没多久的音乐课上,老师就给我们每人发了“新装备”——八孔竖笛,对于这支竖笛,我可宝贝了。
在刚发下竖笛时,我就迫不及待地想拿它吹一首曲子,可是最关键问题是我连指法都还没学会,无奈,只好先跟老师把指法学好。
正当我满怀信心想把指法学得滚瓜烂熟时,问题来了。
每当我吹中音“哆”时,明明已经把手指在孔上按得非常紧了,可还是吹出尖锐又刺耳的声音。当我把手从竖笛上拿下来时,每一根手指上便多出一个小孔印,我是得按得多用劲才能这样啊。这时,我总会乐观地想:这就是我努力训练的结果了吧。
秉着“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每天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练一练竖笛。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把竖笛的两套指法都学会了,而且吹出来的音准,那可都是“杠杠的”。
学好了指法,我便“雄赳赳、气昂昂”地向着歌谱“进军”了。
吹竖笛,选一首好歌是关键。通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昼夜不停地寻找,我终于找到了一首堪称经典,举世闻名,妇孺皆知的歌曲——《两只老虎》。在我的不懈努力下,不看谱子我都能把这首“名曲”给完整地吹下来,牛吧!
骄傲归骄傲,在关键时刻我可不掉链子。
每次上音乐课,我都会拿出最好的状态来面对。因为我知道,每一个音符都代表着演奏者的那份激情与热爱,它们都有灵魂,它们都有生命。而我所希望的,就是从我和我手中的那根笛子里,演奏出来的每一个音符都是一个精灵,活泼而有灵气。
笛子,只是演奏出音乐的一个工具,最重要的,还是心。心里有那份热爱,无论是什么音乐,在你的耳里都是动听的。
试着去热爱音乐吧,你会学会热爱生活的。
热爱生活的励志演讲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总觉得女生到了一定年龄,还能够始终保持一颗少女心,对生活充满热爱,并且能够把日子过程自己喜欢的模样,这样的人真是特别有吸引力呀。
想起了陈乔恩,她今年三十多岁,一直也没有结婚。
可是当记者问到她的时候,她很风轻云淡的说,可能上天觉得这个女孩太特别了,想给她留个最好的。
是啊,一个人又怎么样呢,一样可以很努力,很出色,慢慢把自己变得更好,读书旅行美容健身,始终对生活充满期待,这样的你,等到对方来的时候,无论他是富甲一方,还是贫困潦倒,你都可以敞开双臂去拥抱他,和他一样热爱生活啊。
热爱生活是一种习惯,当然也是一种能力。
能够把生活过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也真的是一种很棒的能力,太多人每天充满负能量,恍恍惚惚不知去向何方,却不曾想珍惜眼下,好好打理当下的时光,一点一点把美好的日子拉长。
所以,从现在起,热爱生活吧。只有你满心期待,所有美好才会义无反顾向你走来。
热爱生活的励志演讲稿 篇4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长存于心的美不需要浓妆艳抹,宛若薄纱轻拂,却让人永铭心间。
自从老家村里的大礼堂建成后,成群的孩子们都往那跑,不管风霜雨雪,总之那楼里总会被孩子们口上吐着的白气吼得热呼呼的,叫人一走进会堂就会先想着摘下长围巾和毛手套。
那里最热闹的就是孩子们呆的图书室,刚换上的新木桌还有油漆的味道,书架上摆满了村民自发捐赠的各种图书,花花绿绿的,各式各样的书都有。村里的孩子们一旦见了书,就会安静下来,那红得如抹了胭脂的小脸上两只大眼一动不动,聚精会神盯着书本,小手还时不时想揉平压皱的书角。
那次回到老家,见到这么多小朋友在图书室里静静地看书,让我十分感动,所以我每次回老家,都带些自己看过的书捐放在图书室。奶奶告诉我,那些孩子们大多是留守儿童,父母都是出了远门,一年到头就过年时才回家一次,孩子们虽然小,可都学会干农活了。家里一般都没有课外书,所以村里的图书室是孩子们最喜欢的地方。
对我印象特别深的是有一个总是坐在角落里总是穿着红衣服的小女孩,她总是低着头,认真地看着书,似乎故意不让我们看到她的脸。有一次,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轻声跟她打招呼。她才抬起头——那白嫩的脸上有一块硬币大小的黑色的胎记,那双清澈的眼睛里藏着紧张、不安和自卑。我抓住她的小手,紧紧握着。“她是隔壁王大娘的孙女,母亲嫌她,在她小时候就离开了,父亲也外出打工挣钱了,她家里穷,穿不暖,住旧房”,奶奶一脸心疼地看着这个小女孩。我盯着她的脸,微微地叹了一口气。
前段日子我又回了趟老家,特意将自己心爱的几样玩具带给了她。小女孩似乎比以前开心多了,她拉着我的手说“我奶奶帮我找好了学校,我要上小学了,我可喜欢看书了”。看着她一脸的自豪感,我也明白了她总是往图书室跑的原因了。
我的心一颤,也似乎被什么电了一下。看着她虽然不怎么漂亮的脸却绽放着美丽的笑容,我忽然觉得她是多么美。生活对她苛刻,而她却越发活得精彩。
看着那一个个孩子陆续到图书室,我浑身轻松。因为我眼中的一切是那么美丽,这种美丽叫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