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1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有《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必须经校长审批,并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九、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十、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2
学实验室的一般安全常识
一、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二、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三、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四、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五、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六、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七、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八、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溶液溅出伤人。
九、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十、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气口对人。
十一、禁止用火焰在煤气管道上寻找漏气的地方,应该用肥皂水来检查漏气。
十二、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HCN、NO2、H2S、SO3、Br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十三、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十四、化验室中应备有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十五、每次试验完毕后应检查水、电、煤气、窗、门等,确保安全。
第二节化验室的安全守则
化验室经常使用水、电、煤气,并接触各种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的化学药品。室内设有电热、高温设备及精密仪器和贵重器皿。为了做到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个人的安全,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守则和。
一、经常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洁。
二、严格遵守测定项目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做好各项记录。
三、配制各种试剂都应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方法、日期及配制人员。标准溶液还应注明标定时间,所有试剂用后不准倒回。
四、配制发热量大的试剂,如苛性碱、H2SO4等,均需在耐热器皿中进行。配制H2SO4要特别注意将H2SO4往水里注入,不准反过来操作。
五、一切发生有害气体的操作,如产生HCN、NO2、H2S、磷化氢(PH3)、砷化氢(AsH3)、Br2以及有腐蚀性酸雾、硫酸烟、高氯酸烟、氯化氢等,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六、酸、强碱和有毒试剂,不得用口在移液管上吸取,操作易发生崩溅性的试剂或启开易挥发性的试剂时,不准对着人身进行。
七、强碱性溶液,不得用玻璃磨口塞,强碱、强酸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内。
八、试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性有机溶剂进行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油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地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九、在蒸馏可燃性物质时,首先应将水充入冷凝管内,并确信水流已正常时,再加热。不能用明火直接加热。接收器最好置于沙土浴中。在蒸馏过程中要时刻注视仪器和冷凝管的正常工作,甚至在短时间内也不能置于不顾。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停止加热,并待冷却后再进行。
十、点燃煤气时,应先将调风门关上,然后调风量。熄灭时也需先闭调风门,以防火焰侵入造成内焰,发生火灾或爆炸。
十一、用电前,必须检查各开关,更换保险丝不得随意加大,仪器设备漏电或发热时,应切断电源,经检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二、离开实验室时,应认真检查水、电是否关好,仪器药品放回原位。
第三节废液处理的方法
一、酚
高浓度的酚可用乙酸丁酯萃取、重蒸馏回收。低浓度的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使酚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二、氰
氰化物的稀溶液可加入氢氧化钠调至PH10以上,再加入几克高锰酸钾(以3%计),?使CN-氧化分解。如CN-含量高,可用碱性氯化法处理,先以碱调至PH10以上,加入次氯酸钠,使CN-氧化分解。
三、汞
若不小心将金属汞散失在实验室里,如打碎压力计、温度计及光谱分析操作不慎等,必须立即用滴管、毛笔或用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过的薄铜片收集起来用水覆盖。散落过汞的地面应撒上硫磺粉或喷上20%三氯化铁的水溶液,干后再清扫干净。如果室内的汞蒸汽浓度超过0.01毫克/米3,可用碘净化:即将碘加热或自然升华,碘蒸汽与空气中的汞及吸附在墙上、地面上及器物上的汞作用生成不易挥发的碘化汞,然后彻底清扫干净。
含汞盐的废液可先调节pH至8-10,加入过量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硫化铁将水中悬浮的硫化汞微粒吸附而共沉淀。清液可排放,残渣可用焙烧法回收汞,或再制成汞盐。
四、铬
铬酸洗液如失效变绿,可浓缩冷却后加高锰酸钾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滤去二氧化锰沉淀后再用。失效的废液可用废铁屑还原残留的Cr4+到Cr3+,再用废碱液或石灰中和使其生成低毒的Cr(OH)3沉淀。
五、砷
在含砷废液中加入氧化钙,调节并控制PH为8,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沉淀。有Fe3+存在可起共沉淀作用。也可将含砷废液PH调至10以上,加入硫化钠,与砷反应生成难溶、低毒的硫化物。
六、铅、镉
用消石灰将废液PH调至8-10,使废液中的Pb2+、Cd2+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
七、综合废水处理
试验室的混合废液可用铁粉法处理,此法操作简单,没有相互干扰,效果良好。
调节废水的PH为3-4,加入铁粉,搅拌半小时,用碱把PH调至9左右,继续搅拌10分钟。加入高分子混凝剂,进行混凝后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物以废渣处理。
第四节高压钢瓶使用规则
一、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也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以免引起燃烧。
二、氧气瓶、可燃气体瓶要分类保管。钢瓶应避免日晒,不准放在热源附近,距离明火至少5米,距离暖气片至少1米。钢瓶要直立放置,最好用架子、套环固定。
三、搬运钢瓶时应套好防护帽和防震胶圈,不得摔倒和撞击,因为如果撞断阀门可能会引起爆炸。
四、钢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五、开启钢瓶阀门时要小心,应先检查减压阀螺杆是否松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即站在钢瓶接口处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上,以免气流射伤人体。严禁敲打阀门,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门,放尽减压阀中气体,再松开减压阀螺杆。
六、钢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不少于几个公斤/厘米2的剩余残压,以免充气和再使用时发生危险。
第五节化学试验意外事故防止及处理办法
一、试验人员应充分了解化学试剂的物理、化学性质,试验时,精力必须高度集中。
二、接触有毒物品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三、稀释溶液时必须将比重大的溶液倒入比重小的溶液中,并注意搅拌。
四、打开有挥发性气体的试剂瓶或进行产生挥发性气体的化学试验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
五、酸、碱废液必须分别存放,经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对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不得随意倒入废液桶中,须单独存放,解毒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
六、若因酒精、苯或乙醚等引起着火,应立即用湿布或砂土,化验室应备有灭火砂箱等扑灭。若遇电气设备着火,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七、遇有烫伤事故,可用高锰酸钾或苦酸溶液揩洗灼伤处,再搽上凡士林或烫伤油膏。
八、若在眼睛或皮肤上溅着强酸或强碱,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相应地用碳酸氢钠溶液或硼酸溶液冲洗;若溅在皮肤上最后还可涂些凡士林。
九、若吸入氯、氯化氢气体,可即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蒸气以解毒;若吸入硫化氢,气体而感到不适或头晕时,应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十、被玻璃割伤时,伤口内若有玻璃碎片,须先挑出,然后抹上红药水并包扎。
十一、遇有触电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在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十二、如不慎发生中毒、烧伤,立即送医院治疗。
十三、如不慎失火,按防火制度中规定处理。
第六节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储存分类?
1、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铵、迭氮化物等;
2、氧化剂:碱金属和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锰酸钾等;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气、氖、氩、氦、氢气等;
4、易燃物品:黄磷、硝化物等,凡闪电小于45℃的物品;?
5、有毒物品:氰化钾、氰化钠、亚硫酸、有机磷、有机物、氟硫酸钠、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银等;
6、腐蚀性物品:硝酸、发烟硫酸、三氯化磷、蚁酸、乙酰氯、乙酰溴、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甲醛、焦油酸等。
二、以上多种药品和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于药品室中,由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了解其性质及保管方法。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消防条例规定执行,存放药品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房间应阴凉、通风、干燥?并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四、贵重、剧毒物品应由专人用保险柜加锁保管,并有使用记录。
五、剧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随意排放,应放入废液桶中,按要求集中进行解毒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六、贵重物品使用后的残渣尽量回收。
七、不同性质的废液,不能放入同一废液缸、桶中。
八、上述分类药品、物品的购进、取用必须登记,定期清理。
第七节试剂、溶液管理制度
一、基准试剂应妥善保存,放在干燥器中,避免受酸、碱作用。
二、配制的溶液应根据试剂的性质分别存放于磨口瓶、橡胶塞瓶或棕色瓶中。
三、标准溶液必须专人配制,定期检定,并详细记录。
四、试剂瓶上的标签必须填写清楚,过期或变质的试剂,一律不准使用。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3
一、领取或采购教学仪器,应由实验教师亲自前往。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实验室。
二、仪器在转运过程中,实验教师自始自终不得离开仪器,以防丢失,仪器放置不得挤压。
三、仪器购回后,由学校领导、总务主任、实验教师组成验收小组,对仪器进行验收。
四、验收时应以购货单据为依据,逐件查对核实,不但要验收数量还要验收质量,对仪器的主件、附件、零配件要一一清点。必要时对仪器进行组装、调试。
五、玻璃仪器及药品要开箱对照装箱单验收。容器是否破损,标签是否贴牢,塞子是否塞紧,药品是否变质,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对验收时发现问题的仪器,提出处理意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4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分析、保存试验仪器用具和出具试验资料的重要场所。应保持严肃安静,非本试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试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按指定位置安放试验器具。
3、正确使用仪器,经常维护,不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4、对所委托试验项目要填写委托单,并按委托内容填写派工单交相关组室进行试验检测。
5、为保证试验结论准确,数据真实。试验人员必须排除各种干挠,做到实事求是。
6、试验原始记录应做到详细、整洁,并用钢笔填写及签名。
7、试验检测报告须经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
8、试验委托单、派工单、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一并归档保存。
9、仪器与设备应明确责任人,注意维护保养。
10、为满足用户的要求,既有明确分工,同时又相互配合,使其准确及时。
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1.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通过本公司考核持证上岗。
2.工作时应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整个过程应独立完成。
3.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各检验项目的国家标准和本公司制定的仪器操作规程和检验实施细则进行,做好完整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4.检测室内的设备、安全、卫生等应由检测室内部专人管理。
5.非本公司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检测室。
6.当仪器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检验人员不得离开,检验人员离开检测室时,照明电及门窗等要关好。
7.在检测室内不得做与检验工作无关的事。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购置仪器设备,均由检测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技术负责人申核,报经理批准,由供应部统一办理。
2.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验收,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后,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检定周期表。
3.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做到一机一盒。检验设备检定完毕后,设备管理员应进行设备编号,并根据不同的检定情况,加贴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制订的(绿、黄、红)三色标志,分别表示仪器设备检定结果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状态。任何人不得涂改和撕毁有效标志。
4.主要仪器设备须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借用记录和维修记录。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并存档。经常检查、清点,确保配件完整、齐全。检验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仪器。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安全,用后加罩,以防灰尘。
样品收发管理制度
1.采样人员将样品交收样员,由收样员验收样品。样品的标签上,委托编号是否与样品流转单一致。
2.收样员对样品进行登记,填写检验单,并与样品一并交给检测室主管,做好样品收发登记台帐。
3.任何人不得将样品移作它用,检验完毕后,妥善处理。
4.样品堆放要求排列整齐、有序,各种样品不得混合堆放。
5.丢失或损坏样品,均按检验事故处理。
人员培训制度
1.凡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2.学习专业学习:在自学的基础上,检测室组织集体学习和讨论,或请专家讲座。学习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理论、国家检验规范、标准、检定、调试、测试及检验经验交流等,包括新技术、新方法。非专业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计量法、标准化法、法定计量单位、数值修约、术语、电脑知识等。由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会同检测室负责人制定学习的计划,报经理批准,然后按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外出培训:根据需要在年末填写次年培训的申请,业务室主管编制计划,报经理批准。
3.从事检验的人员通过专业培训或自学互助,经公司考核小组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检验工作。
4.凡从事检验的人员,必须通过公司组织的技术考核。其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操作技能、检验知识、误差理论、本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内容等。
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检测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人员学习有关的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3.安全员应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
5.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6.检测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7.经常保持检测室环境整洁,设备器材摆放整齐;
8.未经检测室主管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犯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9.下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清理检测室用品和场地。遇较长节假日应做好检测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的锈蚀和霉变。
10.对违犯有关规定忽视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公司经理报告。
标样室管理制度
1、本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95%以上,并由专人负责检查每日的温度、湿度,每日记录两次,保证室内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控制仪器的操作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温、湿度控制装置或改变已有的设置。
2、试件摆放在支架上有规律,试件间距至少保持10~20㎜,试件表面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3、每个试件都必须标有样品编号标签。取样前必须认真核对编号,避免出错。
4、如发现温、湿度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负责人,并作好记录。
5、实验人员在本室的停留时间不宜过长,特别是与外界温差较大时,易引起人体不适(尤其夏季)。
6、谢绝无关人员进入本室。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5
一、参加实验课班级需提前一周向实验室提出申请;
二、根据学科的教学进度和实验要求,做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仪器、设备、药品等准备工作,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并做好每次实验的记录;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标本、药品等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结束时进行实物清点、报废、出借、领用和赔偿都要有记录;
四、实验室、储藏室必须做到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分类别号,存放要有规律,各类设备仪器保持清洁干净;
五、实验员要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防止因操作不当的损坏,熟悉各种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护要求,延长它们的使用年限;
六、做好购置仪器、设备、药品等的申请工作,申请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防止浪费,及时做好新仪器设备的登记造册工作;
七、加强安全工作,每日下班前检查室内的水、电、门窗及剧毒药品专柜设备,并做好防火、防盗的防范工作,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保管;
八、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和自制教具的研究(制作)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九、每次实验后管理员必须督促实验老师按时如实填写使用记录表。
十、每学期末管理员应按时督促老师归还所借用的器材。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6
1、总则
1.1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2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1.3本制度以公司战略为导向,强调薪酬的竞争性,通用人才薪酬在北京市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国有竞争力,检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奥来国信公司实验室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
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司龄工资、岗位工资和资历工资;
绩效薪酬部分:包括月度奖、年度奖、项目奖、特别奖、以及其它单项奖金;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各类津贴、午餐补贴等;
保健薪酬部分:包括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不同类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组合,详见附件一《各类人员薪酬组成表》。
3.1固定工资
3.1.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以当地政府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并随着当地政府发布的调整标准而调整。员工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
3.1.2司龄工资
司龄从员工正式进入奥来国信之日起计算,司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30元/月。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3.1.3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级别共分10级。
3.1.4资历工资
资历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和职称确定,具体标准如下:大学专科毕业,100元/月;大学本科毕业,150元/月;
硕士研究生、双学士毕业,400元/月;初级职称,200元/月;
中级职称(国家注册师类按国家人事部门文件可等同中级职称),500元/月;高级技术职称,800元/月;
学历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职称以国家承认且公司聘用的职称为准,以上多项不再累加,以最高标准为准。
3.2绩效薪酬
3.2.1月度奖金
月度奖金根据评估周期的业绩考评发放,具体考核办法参见《奥来国信(北京)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3.2.2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的发放基数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根据公司当年效益情况确定。
3.2.2专项奖
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公司质量技术部、行政部对各部门例行检查,具体奖励办法参见《奥来国信(北京)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三级检查制度》。
3.2.2总经理特别奖
对在质量、技术、服务、成本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可享受总经理特别奖,管理制度《检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3.3附加薪酬
3.3.1加班工资
员工加班工资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为保障职工正当权益,员工加班时数应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的范围内。月加班工资不得超过员工月岗位工资的30%。确因工作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超过上述限额的加班时间以安排调休方式补偿。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应级别的员工,除在法定节日加班可计算加班工资外,其余时间加班不计加班工资。
3.3.2午餐补贴
实验室员工午餐补贴为5元/工作日,外出员工午餐补贴为8元/工作日。
4、试用期薪酬
4.1公司新招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其中具备检测工作经验3年以上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为6个月。
4.2试用期工资一般为试用岗位固定工资部分的80%,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资历工资。
4.3试用期间新招员工按试用岗位级别享受相应的福利,包括午餐补贴等。
4.4其它情况参见公司有关规定。
5、工资级别确定
工资级别(职级)按照高层、中层、骨干层、基层员工共13级,具体见《职级设计表》。
科室主任工资级别由主管总监确定,报总经理批准;科室员工工资级别由科室主任确定,报主管总监批准。
6、薪酬调整
6.1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6.1.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以及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
6.1.2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6.2工资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每年2月前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
6.2.1工资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岗位级别进行的调整。
6.3若发生职务调整,则套入变动后职务所在薪幅中与原级别最相近的岗位工资级别。
6.4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6.5调整后工资级别,从执行日期次月初计算。
7、工资的支付
7.1岗位工资支付
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工资支付时间为每月10日,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职员个人工资所得税;
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失业保险费用;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员工有下列情形有由员工本人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8、薪酬组织与发放
8.1公司总经理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总监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
8.2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
8.3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行政人事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8.4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9、附则
9.1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9.2本规定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9.3本规定从20__年03月26日起开始实行,自本制度实行之日起原有有关工资管理的制度或规定停止使用。
9.4如有其他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以总经理办公会裁定结果为准。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7
一、学生实验守则
1、请按照时间安排准时进入实验室。
2、请不要带入与实验无关的各类用具及杂物。请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3、请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安排。
4、实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请不要擅自处理,并请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5、实验完毕时,请按指定位置摆放实验物品,把工作凳排列整齐,有序地离开实验室。
6、学生操作实验过程中,请不要随意更换实验配置,坚决杜绝盗取配件等行为。
7、请爱护实验室的各种设备。
二、实验教学工作流程
1、系各教学单位在学期末由教研室提交下一学期教学实验、实训的课程名称,实验、实训项目名称和项目数,在开学前一周将实验、实训的教学进度(到教学周)及要求上报到系教学管理部门和实验中心审核,由系上报学校教务处。
2、实验室根据学院教务、教学部门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书,教学计划进度表和教学日历,执行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3、调、停、加课申请手续。实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确因某些情况需要调动、暂停、增加实验课的,需所在系开具调课通知单,主管教学的系主任签字并盖章,递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核。
4、因重大节日、学校活动或其他全校性事务所造成的实验课停课,除教务处要求需要补课外,实验室原则上不接受教师个人补课申请。
5、教学计划外使用实验室。凡教学计划外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需填写申请报告,在学期第一周递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字。
6、有关任课老师开学后将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交实验室,实验室根据实验、实训内容的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准备实验。
7、实验课前任课老师到实验室熟悉和准备实验、实训内容,实验课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指导教师进行实验,保障仪器设备完好,水、电、网络畅通,注意安全和学生的管理,使实验、实训顺利进行。
8、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实验日志记录。
9、学生认真完成实验、实训报告,交任课教师批改作为平时成绩。任课教师将批改后的实验报告和成绩交实验室备份存档。
10、教学计划外项目(教学实践改革项目和开放性实验)的成果、作品、实验报告备份交实验室保管并统计上报。
三、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实验室资产主要包括教学软件、固定资产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和家俱。它是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重要物质保证。
2、实验室资产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物管员)管理,物管员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资产负责。
3、实验室对新购进的教学软件和资产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验收,如遇不合格的情况,立即报告资产管理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4、资产设备管理要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妥善安排物资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科学管理器材,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5、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购进,领借用手续,认真及时登记账目。拒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领、借用要求。
6、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严格认真执行。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7、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实验前后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
8、仪器设备应定时进行保养维护,尤其是电子产品要定期加电测试,做好防潮、防霉、防尘工作。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即时进行维修。需送校外修理的报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8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显微镜的防霉、剥制标本的.防蛀,浸制标本的防冻等工作。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9
1、了解实验室安全用具放置的位置和水、电的阀门,熟悉各种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沙桶等)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搬动安全用具。
2、电器设备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电,常用仪器外壳应接地。使用电器时,人体与电器导电部分不能直接接触,也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水、电、气等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
3、实验进行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也不准将外来人员带入实验室。实验室内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
4、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必须洗净双手。
5、实验室中的水、电、煤气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开关。点燃的火柴用后要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6、对实验室中化学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化学学院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和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事故。
7、实验室中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眼镜,防护电弧光等强光的直接照射及配制化学药品时发生爆炸而伤害眼睛。
8、不要俯向瓶口去嗅放出的气体;检查气味时面部应远离容器,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检查。
9、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对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10、在用金属汞做实验时,不要在实验室内给汞加热,不得将汞洒落,一旦洒落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覆盖在洒落的地方,使之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11、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有二人同时在场。取用时应登记用量、用途及使用人等,要严格按照《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执行。
12、实验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13、做能产生易燃气体实验时,严禁用明火加热。
14、实验中产生的废液,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15、做高压、真空及压缩气体实验时要采用耐压容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16、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在最小数量上,必须固定好,以免碰倒发生危险。决不能在靠近火源、直接日晒及高温房间使用。
17、易燃气体钢瓶,严禁与助燃气体钢瓶混放。
18、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水阀、拉下电闸,注意随手锁好门、窗,做好安全与防盗工作。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10
一、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进入,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实验设备,药品和实验样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实验设备,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废物,污水等要妥善处理或排出;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摆放整齐,经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实验样本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八、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九、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十、实验时应注意安全,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11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I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12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要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校长、学院主管院长、实验室主任逐级负责制。以学院为单位,院长为第一负责人,主管院长为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为岗位负责人,实验室设立安全员并承担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安全负责人名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在实验室内张贴。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逐级检查制度。实验室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并具备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各实验室在坚持日常检查的同时,应特别作好节假日和学期末的安全自检工作,学院要成立专门小组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查验安全记录。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检查工作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室内安全状况,保证电路、水、气管道无打火或跑冒滴漏,设施无坏损现象。要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楼道通畅,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拆改实验室内外建筑结构,严禁占用、封堵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四、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需经批准并健全审检审验制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运行时不得脱岗。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实验设备,因不听从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赔偿损失。
五、要加强对学生实验的管理,建立健全学生进入和离开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则。学生在做实验前,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安全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对高压、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实验应特别制定安全措施,同时应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指导。学生在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设施,如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六、实验室必须配有防火、防爆、防腐、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高压容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剧毒物品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管理、双把锁、双本帐),严格领用手续。如因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的(未关截门、未拉闸、未锁门、未熄明火等),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实行降级或扣除相应的岗位津贴。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七、保卫处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并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立即停止实验意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八、教务处主管科室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管理出色的予以表扬,存在问题的令其整改,问题严重的报主管校长批准,在全校通报批评。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13
1、小学科学实验室是小学科学教学必备的教学场所,应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2、按实验教学要求配备足量的实验教学仪器和专用教师,确保演示实验、分组实验等各类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顺利开展,为学校教教学改革提供有力的保证。
3、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根据教学和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编排个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同时编制需仪器设备计划,报学校审批。
4、实验室应建立《教学仪器总账》、《教学仪器记账》和《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做到“记账即使、流程规范、准确无误”,要求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5、按仪器、药品的性质做到不同学科的仪器、仪器与药品分室存放,同学科仪器分类存放。仪器设备入橱存放,做到分类正确、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直,帐卡相符。仪器设备应常处于可使用状态。
6、仪器设备的保管要做到防尘、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防火等。化学药品应放入专柜。
7、仪器设备借用、使用、维修。损坏报损以及危险品领用必须按有关制度执行,即使规范记录。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手续进行报废处理,并保存原始凭证,在有关账册上注销。
8、加强实验室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实验室档案分为实验室技术资料。实验室管理资料和实验教学资料。平时注意积累各类资料,学期结束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创造条件实行计算机管理。
9、实验室要注重营造科学、文明、美化的环境和良好的实验氛围。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工作。定期检查消防。给排水设备和电气线路,确保人、财、物的安全。
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 篇14
一、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为了保证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教学仪器不得借给个人使用。
2、教师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方能借出。贵重仪器和损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险药品严禁外借、挪用,以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一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4、学期结束时,借出仪器一律归还,借用仪器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偿。
5、如有违反规定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由学校指派的主任分管这项工作。
2、教学仪器、药品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仪器的存放按国家教委对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科学存放。对贵重仪器必须重点保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实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做到帐帐相等,帐物相符,各种资料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记录册,用后及时归还。
5、教学仪器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都要按规定处理。
6、对于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人要予以追究。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模范地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原理、构造,使用与维修技术,保持仪器完好率,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3、加强对实验仪器、资料的保管,要做好防潮、防尘、防霉、防火、防曝、防漏电等工作。每件物品都要有编号,及时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4、每学期清点仪器一次。编制仪器设备添置计划,采购,领取仪器设备。做好仪器帐册,标签登记。
5、按照实验记录册所需器材做好准备,协助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和完成教材规定的实验。实验结束后清点,保养仪器,及时上架入柜。
6、总结经验,创造条件自制、改进教具,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
7、注意安全、严守操作规程,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8、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的教育。
四、实验室规则
1、实验室是全校师生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肃静,遵守纪律。
2、学生实验必须提前一周填写《实验登记表》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课堂演示实验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员按任课教师的要求进行准备,准备完毕应通知任课教师在课前查看。
3、实验前,应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认真检查所需仪器设备、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4、实验时要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实验步骤认真操作。
5、实验时所产生的废物,废液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6、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7、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
8、学生实验中损坏的仪器、设备等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由实验员视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9、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理仪器设备,关闭水源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