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厅转让合同书
台球厅转让合同书 篇1
台球厅转让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台球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台球厅面积共800平方米。
2、台球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押金、承包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10内退还。交纳时间:为第一次交纳承包金时一同交纳。
2、承包金:乙方承包经营期内,第一年至第三年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第四年至第六年为每年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支付方式为:季付。交纳时间:为每季度承包金到期前10天。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按月交纳甲方。如有逾期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解除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台球厅给乙方经营,并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台球厅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4、负责台球厅内的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台球厅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台球厅内的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做好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台球厅转让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__________号)台球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事宜如下:
一、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台球厅内的设备归乙方所有。设备包括(台球桌5台、现有的沙发及桌椅。
三、甲方已交纳房主押金贰仟元整归乙方所有,到合同终止.
四、转让后的经营活动归乙方所有,经营中发生的所有事故及责任都属于乙方,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与房主签订的原租赁协议不变更,由乙方继续使用。
六、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给甲方元整后甲方把房屋租凭押金条给乙方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有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台球厅转让合同书 篇3
转租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定下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 甲方现将坐落于矮山坪村七组墩碑岭(卜古山)约十八亩(四至按原合同四至为准)。包括房屋 间,猪舍 间,鸡舍 间,空地约亩、水进、电线等场地转租给乙方使用。
二、 转租期限为 年。既20_年 1月1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承租甲方养殖场经营期间,乙方享有独立经营管理权,甲方并保证养殖场无任何争议和保证不受外界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管理,若对乙方经营管理期间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责任。原甲方种植树木仍属于甲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增加种植任何树木和增加房屋建设。乙方如需要扩建猪、鸡舍需要占用场地,甲方要移植或砍伐有关树木,不得干涉,补偿资金按国家征收标准或双方协商。
四、合同生效后前五年租金定为每年壹万元(10000元/年),即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后五年租金定为每年壹万贰千元(120_元/年),即20_年1月1日至20_年月日。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交前四年租金,即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共四万元(40000元整)。20_年1月1日起租金每年一付。乙方须在每年1月5日前付本年的租金给甲方,并由甲方开出收款收据。若乙方在逾期内还不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 乙方在承租期间,甲方须保证路通、水电正常使用,水电费按实际用量计算,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
六、在承租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租,必须提前半年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合同期内收回,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在合同期内所建房屋按国家征收标准补偿给乙方,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因国家征收此地段,甲方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退回乙方提前支付的租金。
七、 遇到国家征收这块山地,乙方所扩建的房屋补偿金按各50%与甲方分成。
八、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生效后,这块山地(养殖场)之前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甲方应确保不因之前的债权、债务影响乙方经营管理。否则,产生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 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排污问题,甲方应协助解决,如建化粪池等排污占需用占用甲方种植树木范围,甲方应允许乙方兴建,不得收取任何补偿费用。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盘点猪舍、鸡栏以生产工具等签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承租期间保证猪舍、鸡栏以生产工具完整正常使用。如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自然灾害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签名并原出租人签名同意后本合同即生效。
十二、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