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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员工守则

2023-11-25 20:43:55 实用范文 访问手机版

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1

一、营业员工作职责

营业员是专卖店的窗口,是塑造雅戈尔服务形象的代表。

1、严格执行专卖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店内的日常工作。

2、熟悉产品知识,掌握销售技巧,热情报务、礼貌待人;注意销售动态,及时反馈顾客需求,努力扩大销售。

3、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销货单的管理规定,正确、规范开具商品销货单。

4、对于退货及折扣销售的业务,严格按照店主的规定执行,不私自打折、不套取折扣。

二、营业员的仪容仪表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不留奇异发型。

2、化妆:宜淡雅。

3、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

4、着装:工作时须穿制服,保持服饰整洁,不将袖子卷起或内衣领外露。

5、工作鞋:上班时穿黑色素面鞋,夏季不穿露趾鞋。

三、营业员的行为规范

1、站

营业员应时刻保持站立姿势,精神饱满,面带微笑,抬头挺胸,仪态自然大方,对距离专柜5米以内的每一位顾客都应点头示意,在征询顾客购买意图后,站在专柜样衣的左侧或右侧一手臂距离为顾客介绍产品。

在店内没有顾客时,应保证有一位营业员站立在店门口,时刻保持迎接顾客。

2、说

营业员应当先于顾客开口讲话,掌握主动权。讲解时态度真诚,语调清晰温和,目光热情自然。注意力集中在顾客身上,认真解答顾客咨询。

3、做

每天早班营业员要求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岗位,将产品展示柜台擦拭干净,保证无灰土、无污迹,光亮整洁如新。营业前、营业空闲时做好地面、门窗、服务设施卫生及商品整理等工作。

4、笑

微笑是一种不出声的语言,营业员诚挚的微笑会拉近与顾客的距离。工作态度耐心细致,不厌其烦,把每一位顾客当作自己的亲友去对待。

熟练每项促销技巧,在顾客大量围在柜台前的时候,要应付自如,能够做到“送一答二照顾三”即:送走第一批顾客的同时,回答第二批顾客提出的问题,同时照顾第三批到专柜前来咨询的顾客。

四、销售过程中的日常用语

“您好,欢迎光临雅戈尔专卖店!”

“谢谢您的光临,再见!”

“对不起,这个型号的产品(或某款商品)比较畅销,现在缺货,麻烦您预约登记一下,我们尽快联系货源,到货后立即通知您。”

五、营业员的纪律规定

1、营业场所“五不要”

1)不要在营业场所放置私人物品;

2)不要着工作服从正门进出;

3)不要挪用包装物自用或随意送人;

4)不要在工作时间内,在本店内购买私人商品;

5)不要抢购、预留限购的促销商品或处理商品。

2、营业服务“十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和擅离岗位;

2)不准在营业场所内吃零食和酒后上岗;

3)不准聚众扎堆聊天、打闹、嬉笑或与亲友长谈;

4)不准冷淡、怠慢顾客;

5)与准与顾客争吵、谩骂和侵犯人身权利;

6)不准在店内看书报、干私活、上网、玩游戏、非工作原因接打手机或固定电话;

7)不准擅自私用商品,私分商品或代售私人物品;

8)不准自已经手购买本柜商品;

9)不准徇私舞弊,损公肥私,收取好处;

10)不准挪用营业款和套用票卷。

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2

第一条、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70%费用。

第二条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三条、日常检查及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服装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100元,做为工作服押金,员工离职时,上交工作服后全额返还押金。

第二条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三条、日常检查及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5、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3

一.日常:

1.上班,下班员工必须遵守店铺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任何调班,调休者必须先征的店长的同意,否则将视为旷工。

2.员工请假3天以上报直属主管批准,店长请假需有直属主管批准,不得安排在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休息提前一天说好安排上班人员(节假日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休)

4.每天下早班的人等晚班人吃完饭后出来到时间才能下班,卖场一定保证有人,不能站在门外闲溜达。

5.每月排班表应于每月1日前有店长排定,未经店长允许不得擅自更改

6.收银台不准任意放私人物品,不能再卖场吃东西。

7.自备喝水的杯子和纸巾,每天下班后穿自己的衣服,卖场衣服打玛扣,烫完后检查干净后挂回原处。

8.每天早班的人负责白天营业时间的地面卫生。

9.每天上午搞完卫生,没客人的导购去整理各自所分的区域(剪线头,修衣服,洗脏衣服,检查玛扣)

10.下一个接待顾客的导购必须站门,必须说欢迎光临,不管进来的是什么顾客,轮到谁就是谁,不存在挑客(除了换衣服,应聘)其余都算.

11.贵重物品自己保管好,丢了公司不负责任。

12.接待顾客时不准接电话,可以等顾客走后回电话过去,上班时间严禁在卖场玩手机。

13.按公司要求接待顾客,面带笑容不得与顾客发生争议,遇到问题及时上报

14.在店内不得抽烟与喝酒。

15.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会客,带子女上班及存放他人物品。

16.服从上级分配,服从上级管理,不得损毁公司的形象,透露公司机密。(按情节严重进行处理)

17.遗失,损害,偷盗公物者按价赔偿。

二.关于跟客制度:

1.自己跟客要到位,如果客人一进门就是你接待,不管你多忙都要留意你的要试穿什么衣服,立刻去拿码子,别的导购上前跟,你就说我跟了,麻烦你帮我那一下码数给客人。

2.一定要有一杯水的服务,并且买与不买一个样。

3.当每个导购都有客人,又进来一批谁都可以去接,谁先接就算谁的。

4.回头客当天的客人才算回头客,隔天都不算,回头客进店自己一定要留意,如果另外一个导购接客很久,要买单的情况下你才认出来,都不算,(自己在卖场的情况下)

5.卖场一定互帮互助,没顾客的同事一定主动帮忙有顾客的同事。

6.不管进来的是这样的顾客,哪怕是老人家进来接个电话不买衣服都算一批客人,没有接与不接,不能挑客

三.货品

1.到货卖场前面一定留一个导购接客人,接完后去整理货品,下一个导购接待顾客。

2.每一件挂在卖场的而货品必须保证是熨烫,无线头,拉链是拉好的,有玛扣,干净。

3.每个导购如果是自己的订单,开手工票,贴在收银台,写上日期,牌子,款号,尺码,颜色,顾客电话,姓名和自己的姓名到货后自己联系顾客。

4.如果因为员工自身操作导致商品损坏,按7折赔偿。

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4

一、 开店三步骤

(一) 开店第一步 基本准备

1. 开灯、开电脑。注意门口射灯或门廊灯等晚上才开启的灯白天不得开启。

2. 签到。电脑设备开启后第一时间要签到,开门负责人为最后签到者,凡在负责人签到时间之后签到

的,均属迟到。

3. 开店负责人查看当天当值员工情况是否属实,并及时予以纠正。

4. 精神状态调整。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收拾心情,不允许无精打采,或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

5. 仪容仪表整理。

1) 上班不得浓妆艳抹或头发凌乱,注意个人形象,不在店内穿着居家拖鞋。

2) 夏天保持身体干爽,衣服干净、整洁,注意不要发出异味、汗味或体味。

3) 不得留过长指甲,每天检查指甲是否有破损,以防勾破衣服。

6. 卫生检查。检查地面、桌面、衣架、服装道具、洗手间的卫生情况,发现脏污马上处理,擦桌子,

扫尘。

7. 工作用品的检查。检查每天工作的必备用品,如胶袋、销售小票、日报表等是否充足。

(二) 开店第二步 店长或店务长组织早会,明确目标。

1. 首先店长要以身作则,精神奕奕、笑脸迎人,除监督所有店员做好以上工作外,自身更须要保持良

好情绪和精神面貌面对与感染员工。严禁带着个人情绪和脸色面对员工,影响他人心情和情绪。

2. 检查以上基本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并作出指导和要求。

3. 根据当月目标、月度计划和业绩统计表的销售情况,检讨问题,然后对所有店员进行激励、指导与

安排。

(三) 开店第三步 商品检查与陈列

1. 检查所有商品的完好、整洁情况,发现线头马上处理;发现衣服皱褶马上熨烫平整;发现污渍和破

损马上处理或收起,并按照“商品管理办法”处理。

2. 检查陈列情况,商品摆设和悬挂是否间隔、颜色、分类明确,整齐有序;模特着装是否整齐且搭配,

模特必须3天换一次。

3. 检查其它设备、工具、道具的完好,确保不会损坏到商品与使用的方便。

4. 查看上日销售日报表或订单,对之前关于客户未跟进、未处理的事宜或问题进行了解与跟进。

二、 营业守则

1. 营业中不得随便外出,除《出勤制度》规定的正常情况外出外,均不得随便外出。

2. 销售过程

1) 无时无刻服务至上、以客为尊,耐心对待每位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

2) 不得过分夸大商品的价值,或完全歪曲商品本身性质,错误引导顾客购买。

3) 不断学习商品知识,与销售话术,有问题积极提出,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促进销售与成交率。

4) 用心地了解顾客的需求,为每位顾客做好服务、引导与介绍工作。

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5

一、招聘录用及的签订:

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用人标准:重视学历,不唯学历,重在能力。

1、录用新员工经过用人店铺的考察与测试后确定。

2、体检:导购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须按照要求进行入职前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办理入职手续。

3、证件齐全(身份证)。

4、员工和佳丽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二、入职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的入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2、入职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3、所有培训均利用业余时间,不计算上班。

三、人事记录

所有员工都应向公司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住址(在工作地的本人居住点)、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报公司更改;

2、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特殊工作资历证明及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3、无论因何种原因被任何一品牌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者,将永远不被公司其它品牌录用。

四、试用期

1、试用期间公司和员工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一天通知对方。

2、试用期一至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五、工作时间与假期

1、公司实行综合工时的计算方法。

2、公司的考勤月为每月01日至31日。

3、员工节假日加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加班工资、病事假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基本工资/天)。

上述假期和病事假的批准权限、考勤规定及休假待遇见《佳丽时装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六、工资待遇

1、员工工资按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工资执行的是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执行员工所从事的职(岗)位的工资标准。

2、公司实行下发新制,当月工资于次5日以现金方式发放。

七、岗位调整

1、晋升:员工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经考核均晋升的机会。

2、调岗、降职: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员工,公司可以进行职位、岗位调整。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或有严重过失的管理人员,可降职。调岗后,薪金按新的岗位标准执行。

3、职务、岗位变化后,工资待遇按照新的职务或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八、合同的解除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负任何责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患有不适合工作的疾病;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员工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过后),因故不能或不愿意继续工作的,可向公司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三十日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合同终止解除变更后,乙方一年之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各类品牌同行业的服务工作。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将支付公司人民币违约金壹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