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及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已竣工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监管巡查、泄漏检测;各类用户的安全检查;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管网巡查管理
第三条 管网巡查工作主要目的是保护我公司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事故隐患,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管网巡查工作的内容包括:检查管道周围的环境状况,分析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检测判断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及时发现危害管线安全运行的施工活动等。
第五条 管网巡查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由巡线员和检漏员实施,实行轮班制度, 巡线员和检漏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2、按工作时间每日到指定地点签到,不得迟到,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衣,佩戴工作证。
3、巡线员对自己所负责的管线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巡查次数、周期、方式由安全检测监督部根据实际需要具体确定。
4、检漏员每季度对公司所有户外燃气设施利用手持式PPM级检漏仪检漏一次,检漏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并详细填写巡查记录并存档;对重点区域应做到不定时多次巡查检漏。
5、巡线员和检漏员必须严格按照《巡线员、检漏员工作标准》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燃气设施有锈蚀、损伤、占压等异常情况或安全标志遗失、掩埋等隐患时,现场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上报部门分管副经理或经理。
6、如发现巡查范围内燃气泄漏时,应第一时间向部门分管副经理和经理汇报,并在抢险人员未到达前尽量采取隔离、疏散人群等现场应急措施。
7、巡线员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对新发现的施工情况主动向施工方了解施工内容,同时提供相关管线位置、管径压力、材质等技术参数,适时监控工程进度,并上报部门分管副经理或经理。
8、巡线员和检漏员通讯工具必须保持全天畅通,确保能随时进行联系。
9、巡线员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巡查记录并存档,并在规定时间交回部门负责人,巡线员要按时交接班并填写交班记录单。
10、巡线员和检漏员必须保管好检漏仪等随身工具,并保证所有仪器、工具在工作时间内能够正常使用。如因自身责任造成工具的损坏或丢失,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六条 巡线员、检漏员工作标准:
1、巡线员、检漏员必须熟悉所巡查区域燃气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管径、压力、材质等基本情况以及各个检漏点的具体位置。
2、熟悉管网及巡查内容,对所巡区域内的阀门井、调压设备、管线、检查井、占压点、施工地段以及安全标志、标识、阴极保护等设施必须进行细致、认真检查,查验是否正常。
3、对管线周围6米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应列入检查范围,对可疑路段应扩大检查范围,确保管线正常、安全运行。
4、检查管道沿线有无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木枯死、积雪变色或燃气泄漏声响等异常现象,有无因气温变化、雨水浸泡、大车重压、回填不实等原因造成的管网上方塌陷,基础翻浆等情况。
5、检查管道覆盖层上有无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阀门井盖、检查井盖是否丢失、损坏,检漏点是否可以检测等情况。
第三章 用户安全检查管理
第七条 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的目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用户室内(或院内)事故隐患,有效避免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用户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八条 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的内容包括:检查用户燃气设施及燃气用具的使用环境及使用状况、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稽查用户计量器具及核对气量。安检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检查内容及标准,并形成书面记录和检查报告。
第九条 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由安全员按照年度安检计划实施,安检人员必须遵守如下管理制度:
1、安全员在户内安检时要严格按照《入户服务标准》规范自身言行,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入户服务标准》如下:
(1)所有工作人员要穿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并佩戴胸卡。
(2)服务前,要和用户电话预约时间,并要准时到达,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达,要和用户道歉沟通,并再次预约时间。
(3)进入户内时,要先按门铃或轻轻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4)见面后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说话要亲切、文明,态度要诚恳。
(5)进屋时戴好鞋套,如需维修时,要把工具配件放在随身携带的工作台布上,不得四处乱放。维修时要按《户内维修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工作中,要随时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工作完毕后要由用户签字认可。
(7)出门时要和用户打招呼,并说一些“再见”、“告辞”之类的文明用语。
(8)在用户家中,不经邀请,不得随便乱坐,不得接受用户的任何馈赠。
2、安全员在户内安检时要严格按照《户内安检规程》进行操作。
3、安全员要认真、细致的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违章隐患整改通知单》,由用户签字认可,并对隐患督促整改。
4、在安检中如发现燃气设施泄漏,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向调度指挥中心和部门经理汇报。
5、安全员在安检时应严格查处违章用气、私接乱改、偷气盗气等行为,不得包庇、隐瞒、漏报。
6、安全员在入户安检时要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工作,认真检查,细致填写入户安检记录单,由用户现场签字确认,做到检查到位,通知有效。
7、对在安检中发现的各种燃气设施故障,要现场维修处理,如现场无法处理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直至解决。
8、安全员在安检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准确地进行数据统计、汇总。
9、安检中统计的部门不能独立处理的一般性问题,应在安检结束后制定初步整改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认后安排相关部门实施整改。
第十条 居民用户每两年普查一次,商业用户可委托抄表员进行日常检查,安全员每年彻底检查一次。安监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年度入户检查计划。
第四章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管理
第十一条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的目的是保障我公司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不受损害(破坏),减少事故的发生,稳定供气。
第十二条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可能危害到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和因素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第十三条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安全员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监护程序
1、安全员在接到监护指令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掌握施工地段的管线情况和施工内容,对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与施工方或责任人签定防护协议或下达整改通知,并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及施工方案。
2、安全员在监护施工时,必须科学监管、重点跟踪,了解监督施工动向,积极同施工方协调施工方案,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施工内容如有变更迹象时,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确保施工地段管网安全运行。
3、安全员要做好现场监护日志,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整理监护日志及相关数据并存档。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目的是规范生产运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保障燃气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安全员实施。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的内容包括:监督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安全员要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有权对相关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中扣掉相应分值。
第六章 隐患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隐患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
第二十一条 隐患管理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由部门经理组织实施,安全员、巡线员、检漏员具体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安全隐患的分类
1、人的不安全行为
(1)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不按规定检修、维护、保养燃气设施、消防器材等。
(2)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等行为。
(3)外界人员在燃气设施附近不按规范野蛮施工、破坏燃气防护设施等行为。
(4)用户私拆、乱改、偷气、盗气、擅动公用阀门、燃气器具不正当操作等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
(1)不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施工造成的管网防腐失效,安全净距、管线材质、回填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等。
(2)管网燃气设施因老化、人为破坏造成的防腐、密封材料失效、管材疲劳等。
(3)在管线上方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占压管道。
(4)在管道上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在管线附近擅自挖坑取土、种植深根植物等。
(5)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缺失。
(6)户内燃气管道锈蚀、软管老化、封闭燃气设施、通风不良等。
3、管理缺陷
(1)管理制度缺失或不够完善。
(2)不按管理制度执行或执行力度不足。
第二十三条 根据隐患的种类不同,安检部每年制定相应的排查、整改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安检部必须按照隐患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隐患排查时间、排查人、隐患类型、整改措施、是否整改等。
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形成的管线占压隐患应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对于较为严重的占压管线,应积极申请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行动,拆除占压建筑物或构筑物。对占压较少、工程量较小的占压隐患,应主动组织改线、消除隐患。
第二十六条 对于定期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安全检查监督部应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回访,使安全隐患彻底消除,确保燃气设施及管线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篇2
学校是公共场所,学习是集体性生活,防范于未然的首要工作就是规范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以安全的行为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成长。作为学校要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先要抓好班级的安全教育,做到从身边事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安全教育渗入课堂,常抓不懈。 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和措施。
(一)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教学上,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种服务工作中都必须结合安全方面的内容,适时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安全教育要突出重点,注重教育效果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更要有重点地进行,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一是抓重点人的安全教育。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三是抓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其中,在高校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时期的安全教育:一要加强新生入学时的安全教育。二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三要加强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生离校之前的安全教育。 学习大学生安全教育,能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所处的周围环境,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减少危险的发生;随时保持忧患意识,提供警惕,减少灾害发生;当灾害发生时可以采取正当的措施,减小伤害;增强安全意识,防止被骗或者被伤害;正确的处理自己感情、事业上的问题,正确的看待自己。
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通过学习《大学生安全教育教程》这门课程,我再一次深刻的休会到: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
总之,安全无小事,安全教育更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需要我们从身边事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坚持不懈地唤醒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防护技能,只有在学生的心中播下了安全的种子,才能收获到祥和、幸福、安宁的果实。
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篇3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特开展我校安全教育周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国少工委提出的“我自护、我平安”全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为指南,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素质教育目标,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安全教育的时效性,促进学生安全意识的提高,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良好校园氛围。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为创建和谐校园进而创建社会做贡献。
三、活动时间
3月1日—3月7日
四、活动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将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实际,加强行路常识、乘机动车常识、道路交通标志常识、交通法规常识、交通事故处置常识等教育,避免交通事故发生。要重点教育六年级骑自行车上、放学时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教育学生不乘坐&ldqu
o;三无”黑车、摩托、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
2、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灭火知识、报警、自救与逃生、消防标识识别等教育,使广大师生做到人人懂消防知识,保证学校师生不受火灾伤害。
3、抓好卫生防病和饮食安全教育。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生理卫生、心理卫生教育,特别是群体性发热、高致病性甲型h1n1流感、常见病、传染病、个人和集体饮食卫生、防食物中毒等卫生常识的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4、抓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学校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对预防溺水事故知识的宣传,明确要求学生不准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玩水。通过发放警示宣传单、专题教育等形式提高广大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5、抓好自我保护教育。遇到敲诈勒索的事,要立刻告诉家长或老师,在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同学或别人不正当的要求学会巧妙拒绝。一人独处时要提高警惕,防范绑架、拐骗、伤害,一旦发生,要沉着冷静,设法逃跑。了解发生自然灾害时求生的方法。
(二)活动安排
1、为了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学校在门口设立安全标语,在楼道内设置安全警示语,利用广播、板报等加大宣传力度。
2、在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前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落实活动计划及部署。
3、3月1日开学典礼,由校长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对安全教育周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4、通过学校宣传橱窗宣传安全知识,发出“安全倡议书”,提高老师和学生家长对孩子安全的重视,呼吁全社会对学生安全的关注,共同来关心爱护学生。
5、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高家长安全意识,联合家长力量,配合学校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6、各班认真出好一期“珍爱生命,牢记安全”的主题黑板报或板报。
7、各班主任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学生学习、背诵《小学学生安全公约》。
8、各班举行一次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应急疏散、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及安全自救能力等方面的教育。
9、各班主任对骑车上学、放学的学生进行对自行车状况检查,集中对乘车上学、放学的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并加强对路队的管理。
10、安全领导小组在活动周内对全校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找出安全隐患,针对校园门、窗、栏杆、围栏、教室、活动室、电脑室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问题。
五、活动要求
1.全体教师要正确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肩负的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严格管理,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工作。
2.各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坚持做到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安全教育系列,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3.各班要加大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的宣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参与面,使安全教育系列活动能够生动活泼地持续开展。
活动结束以后,我们将坚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方针,继续深入细致、有条不紊地开展上述活动,不断完善和巩固相关安全制度,目的在于以“安全教育周”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学校师生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教育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防范意识,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育人环境。
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篇4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平安字〔20xx〕6号)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国庆XX周年和第XX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平政办字〔20xx〕17号)、《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2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和谐校园”的目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教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防疫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工作思路:
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以隐患排查为关键,以日常安全管理为重点,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督查,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消防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安全管理格局,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考核制。
2.全年开展由中心学校负责人带队的安全检查2次以上。
3.各中小学校组织应急演练1次以上。
4.各中小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各校每年度进行一次以“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消防安全”等为主题的安全常识教育。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中心学校与各中小学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中小学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学校要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学生、食堂厨师、值班人员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队伍,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安全,不留死角。
3、认真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并严格执行《庐江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强群防群治,共建平安校园。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5、强化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祥和的校园环境。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一是严格询问登记制度,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可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的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应通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二是严格学生请假出校登记制度,严禁学生在校期间擅自出校门。
2、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庐江县教育局中小学防溺水教育活动方案》,动员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防溺水工作,认真抓好防溺水“十个一”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管理,切实提高每个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教师摩托车出入校园,应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人多情况复杂时段,要限道慢行。学校在校门口设立相关警示标志和安排教师和学生干部在学生放学出校门时进行交通疏导,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学校不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继续和万山交警中队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宣传周”活动,以确保不出现交通事故。
4、加强卫生防疫及校园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做好流行病防治工作,定期消毒、定期通风、搞好室内外卫生,避免流行疾病发生和蔓延;严禁学生在校购买小食品及各类饮品,杜绝食源性疾患发生;注意搞好饮水卫生,学校建议学生自带凉开水饮用,以保证饮水卫生;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要明确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5、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严防盗窃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方法,做好记录。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6、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锅炉房、食堂、微机室等重点部位要有消防设备和健全的制度。学校要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常
7、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气设备工作正常,无超负荷用电现象出现,保证用电安全。
8、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9、学校利用主题班会和校园广播开展“防止拥挤踩踏事故”方面的安全教育。各校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进入室内、放学时由教师组织学生列队有序行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10、加强体育课及室外课方面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若体育教师或其他室外课教师无视以上要求而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11、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庐江县教育系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方案》,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学生用车进行督查,对督查不合格的车辆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12、加强对食堂餐点的安全管理。学校与餐点工作人员要签订协议,让其明确责任;对餐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绝不迁就;要求餐点定点采购食物,生熟食物分开存放、搞好食物的存储工作;对食具和炊具进行定期消毒,保证学生用餐安全;餐点管理人员要做好对厨师的监督和管理,严谨浪费和出现饭菜质量不合格现象。
13认真开展“一分钟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大型集会,开展“一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做到每天放学前一分钟,周末放学前五分钟,节假日放学前半小时安全警示教育。
14.加强学校重点时段的管理工作。各校要加强安全巡查工作,尤其是早、中、晚、课间等空档时段的巡查和管理,实行领导带班制,教职工值日制的学校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外防侵害学生,内防学生内讧等。
15.深入开展心里健康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儿童、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咨服务,帮助广大青少年儿童提供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
(四)适时开展安全督查活动。
组织由中心校负责人带队的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组,督查各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情况,使教育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实
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篇6
安全生产在建筑施工阶段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在每一道工序中,如果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就会存在,伤亡事故就可能发生。因此,监理在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时,一定要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观念,熟知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体地讲,应审查如下主要内容:
5.3.1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即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安装消防安全资格认证。同时,核实工地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专职安全员的配备。
5.3.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5.3.3 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5.3.4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岗位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打桩机操作工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3.5 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⑴ 审查基坑支护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应根据基坑、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本工程的基坑固壁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在施工方案中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坑槽边严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机具设备。如有机械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⑵ 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本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0m以上,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点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每2-3层须设置卸荷措施,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图。在搭设方法上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的规定要求,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⑶ 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3.2.1和3.2.2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五临边"的防护是指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3.1.1和3.1.3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对悬空作业,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4.2.3- 4.2.8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
⑷ 审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等)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是否经过组织程序验收。对塔吊的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包括塔吊的力矩、超高、变福、行走四限位和吊钩、卷筒的保险)。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书。
⑸ 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或1 2V),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6V,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⑹ 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对模板支撑设计要有计算书和细部构造的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法以及剪刀撑的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对模板的拆除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保证不出人身伤害事故。
⑺ 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内容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如木工操作间、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防护可靠: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⑻ 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
5.4 实施动态控制管理,防范安全隐患
计划、实施、检查、改进是监理工作始终坚持开展的动态控制管理模式。安全监理工作同样要实施自始至终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控制,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必须通过常用检查手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紧急严重情况,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有效避免安全风险产生的危害损失。
5.4.1 督促施工单位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中安全归档资料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并及时记录。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按JGJ59-99标准进行评分,真实评价出安全管理状况,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5.4.2 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各项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修改、完善,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跟踪方案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现场的实施与方案不符或是具体操作情况发生变化、监理工程师均应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方案并督促其落实。
5.4.3 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例行安全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参加或是督促施工单位自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真实记录,对于施工单位的自检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记录在监理日记中,以现场检查的记录为依据真实、准确地评价施工现场动态安全管理状况以便于要求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4.4 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施工的内容、状况、依据安全监理控制要点编写出当月的安全监理工作重点,以此指导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对于相对长期的施工内容,如外脚手架等要求施工单位建立规范化的检查、整改机制,并督促其落实。
5.4.5 每月底整理、归档当月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整改或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同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下月的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应与上月的实际安全状况相结合,对于重点问题、隐患问题要予以特别重视,做好防范措施。
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篇7
针对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检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20xx年9月25日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来我公司对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进行了全面督查工作,并提出14项问题,以下为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通三防”方面。责任人:王宽
1、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只有一名技术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增加2名技术员。
2、防灭火系统未建立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正在对防灭火系统进行完善,因为期间,市公司对入井人数控制,只有带班领导、安、瓦检和排水人员,所以暂无法完善。
3、建议建立瓦斯超限手机短信报警(相关安全、通风、管理人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联系移动、联通公司,正在完善短信报警业务。
(二)技术及防治水方面。责任人:李中文
1、上层采空区积水分布广、积水量大、需加强探放、
整改结果:坚持探放水原则、已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
2、探放水设计不规范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按照上级要求已经编制完善。
3、无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报公司,现待安排。
(三)机电方面。责任人:宋俊彪
1、从供电图看、井下及掘进工作面供电系统存在单回路供电、必须立即整改、实现双电源、双风机
整改结果:机电科已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了供电系统图
(四)劳动用工方面。负责人:王权
1、劳动用工管理未实现“五个统一”
整改结果:我公司劳动用工信息由市公司发布。
2、从业人员的“五个百分百”有计划、抓紧落实
整改结果:其它四个百分百已完成,综合办公室正在对“五个百分百”中的年检率办理中。
3、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实现“三同时”
整改结果:预评价已完成,已报省,待审批下文。
4、职能科室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结果:综合办公室已向上级公司上报,对职能科室人员进行配置
(五)安全监管方面。责任人:韩炳德
1.隐患闭合管理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对隐患闭合台账进行了完善。
2、应急物质储备与预案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按照对应急物质储备进行了对照,已补充完毕。
(六)采掘部署方面。负责人:马源
1、矿井三条大巷开拓未到位,待完成二期工程后,再开拓回采工作面
整改结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施工建设程序逐步建设
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篇8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x户(规模以上企业x户)。其中煤矿对,非煤矿山企业xx户,化工生产企业x户,加油站xx户,民爆经营单位x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户,道路交通及水上运输企业73户,建筑施工企业xx户,消防重点单位家,其他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x户。
重点行业基本情况为:煤炭行业,全县共有煤矿对,其中有x对生产矿井,x对建设矿井,x对整顿矿井,x对停产矿井,x对停建矿井。煤矿兼并重组后由x个主体整合保留对矿井;非煤矿山行业,春节期间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停产停建,3月1日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后,x户砖厂恢复生产,x户采石场批准整顿,其他都处于停产停建状态;焦化行业,有两户焦化生产企业,福龙煤化公司焦化项目今年刚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浩博煤焦公司正在进行试生产竣工验收。其他行业企业正常运行。
今年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1-3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死亡x人(全部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x人,同比下降71.43%。其他行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全县安全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委扩大会议今年两次专题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和“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xx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办法,并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县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针对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专门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大型会议和专题会议7次,对全国、全省、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分别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治、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十三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良好开端,全力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涉安单位都组建了专门队伍进行排查和监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两节”“两会”期间带队到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超市、春运点等一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各行各业的安全。
二是抓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今年以来,我县继续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大整治,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各行业领域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94条,全部整改完毕。
1、煤矿安全方面:我县紧紧抓住瓦斯治理、水患治理、现场管理三个重点进行大排查、大整治,1月份开展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对矿井编制了瓦斯地质图,进行了瓦斯漏出量预测,升级改造对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并全部验收合格,力争年内建成3对瓦斯治理示范矿,并把我县建成瓦斯治理示范县;2月份开展了煤矿水患专项治理,制定出台了《全县煤矿防治水检查标准》,每个煤矿按规定配备了探水钻,26对矿井配备了直流电法探水仪;四对矿井建起了四级培训中心,对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目前共培训人员x人;采取各煤矿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自查,驻矿“三委派”人员下井跟班检查,x个常设煤矿安全监管检查专业队伍每周督查的方式,不间断进行煤矿安全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在煤矿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一般隐患x条,全部整改完毕。
2、非煤矿山安全方面:我县把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作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验收的一个硬性条件,不培训不准复产,没证件不准上岗,目前共培训企业各类人员xx人。全县所有采石场全部实现了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砖厂全部实现了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作业;硐采企业实现了机械通风,规范了提升、运输、排水等生产系统。
3、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我县在危化生产企业的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危险品贮罐区全部配备了气体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立了泡沫防灭系统,配置了喷淋、消毒等职业卫生防护装置。在危化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安全隐患72条,全部整改完毕。
4、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方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投入警力x人次,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起;集中销毁各类过期烟花爆竹产品箱;排查并整治火灾隐患xx条。
三是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格落实。今年我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并将市政府下达的xx年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了各乡镇、各部门。县乡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对煤矿企业按照“每组五人,每组五矿”的要求组建了x个包保责任小组,在非煤矿山硐采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参照煤矿管理办法设立了五人监管包保责任小组,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煤矿、非煤矿山等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安全任务分解到科队、班组。按照“事故必问责,问责必问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
四是抓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推进。今年,县政府落实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矿山救援基地建设,落实专项资金35万元配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检测设备,并将把76名关闭矿井的“三委派”人员全部充实到各乡镇安监站,从经费、投入、队伍等多方面强化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三、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专门部署,我县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立即行动,目前已召开两次专项检查会议,一次整体安排会议进行了部署。
两次专项检查会议是:为深刻吸取华晋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教训,3月30日县政府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了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专门安排在全县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以九个包保小组为单位,对全县煤矿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4月9日县政府又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就进一步深化检查、整改治理隐患做了安排。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突查,防止非煤矿山企业未验收擅自复产。
一次整体安排会议是:4月6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立即制定出台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4月12日,县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成立检查领导组,进一步细化方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认真落实,决不能走过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一定要停产整顿。通过整顿,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在此基础上,我县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方案》,成立了八个督查组,从4月13日开始,采取面上督查与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赴各乡镇、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各乡镇、各部门按县政府安排,大检查工作正在有序组织进行中。
四、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县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一直抓紧抓实,长抓不懈,丝毫不敢放松,但是仍然存在着不足,主要是:1、煤矿安全、地质灾害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四大行业领域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保安全的任务艰巨,压力很大,一些安全举措还不能适应安全形势的要求;2、随着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推进,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矿级领导变更频繁,不利煤矿安全生产;煤矿过渡期生产矿、建设矿等多类矿井并存,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3、各行各业的安全现场管理,特别是煤矿安全的现场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解决这些问题,是我们今后抓全县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重点。今后,我县将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工作成果,努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做好严密有效的现场管理,把安全隐患排除在现场,把安全责任落实在现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为我县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合力新,打造“三晋一流,全国百强”的宏伟事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篇9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
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三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其三是对规章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或恍然半悟。
显而易见,工作人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但是,可以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的主观愿望。因此,“我要安全”也就仅仅是一种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客观效果,就必须解决好“我会安全”这一根本。
大凡发生了事故后,总结时都不难得出:“安全基础不牢,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术素质不高,安全防护能力弱,习惯性违章”等诸多教训的结论,都会把违章作业认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们的议事日程。但深层次地去分析违章作业存在的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作业的办法来,是不是真正摆上了我们各级安全部门、管理者、生产人的办事日程?
勿庸置疑,经过有电以来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总结提炼了一套有效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各电力生产企业又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生产时期制定了大量的具体保证措施,以及上级随机性,针对性的电力安全生产的指示、通报、要求等。这些是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依据,且有唯一性。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人的认识水平,接收能力,工作姿态,经验积累等等又各尽不同,要把所有确保电力生产的依据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应是从事电力生产安全的管理者,生产者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课题。笔者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
首先,要为我而学。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职工的生存需要,安规技规既反应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从事生产人的行为规范。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都应明白学习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这就需要“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而不要“实用主义”、“形式主义”。把强制性与自觉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学习,反复学习。从个体到团队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安全技能的良好氛围。并制定配套的学习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点滴学习,日积月累,这样不仅能够对安规、技规等安全生产的内涵有了深刻的理解,就能在生产过程中运用自如。也只有人人成为安全明白人,才能事事做到安全人。
第二,要因人施训。近些年来,职工队伍生产技能、安全防护能力差,人才断层等已达成了管理者的共识。把加强教育培训也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有力措施。但各级抓各级的事,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真正形成有效的教育培训链还是力度不够。往往形成上级制定安全措施“一字一字地抠”,经逐级折扣后贯彻到生产中却“一把一把地丢”。因此要把从事电力生产的各类人员分门别类,拉开梯次,有的放矢地逐级制定年度、月度培训计划,以“蚂蚁啃骨头”的精神,专人负责。充分利用班组站法定的每周一次安全学习和每天班前会进行。这样每周解决一个难题消除一个不安全隐患,一年就能解决52个“会”和消除52个不安全隐患。每天学习一条技规、安规,一年就能学懂弄通200多条。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耳濡目染地强化人的意识,就能潜移默化地在职工队伍中形成一道事故的防线。
第三,要善于纠偏,电力生产暴露问题和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和善于做到“见于未萌,禁于未发”。有效的办法就是边生产边整顿,发生问题及时整,安全顺利定期整。明白“磨刀不误砍柴工”和“温习规程与包扎’伤口”’一样重要的深刻道理。自己发生了事故多从自我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着自己的教训来接受;把小问题当着大问题来解决;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从真正意义上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根本方针。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甚至说是一个无终极的课题。笔者提出以上粗浅认识和解决途径还远远不能解决“我会安全”的问题。此文主要是基于安全生产观念上的一次完善和“抛砖引玉”,其目的是引发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围绕“我会安全”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索。
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篇10
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稳定,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渔港渔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度,按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建立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条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
第四条 水产局负责对辖区内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渔政站是水产局二级单位,作为执法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渔业船舶的更新、建造、购置、报废、入渔许可和船舶修造业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证、换证、年审和渔业船员的考试、发证,以及船舶进出港签证。
(三)负责传达、起草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
(四)负责组织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查处渔业船舶的违规行为,对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
(五)负责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把好渔船质量关和救生、消防、信号设备的配备关。
(六)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渔船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通讯联络制度、安全会议制度。
(七)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监督实施本辖区内渔船动态报告制度。
(九)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五条 水产局领导本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能,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目标,有措施。
(二)督促渔政站落实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三)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渔政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
(四)开展经常性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六)定期分析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的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管理。
(一)负责渔业安全法规的组织实施,对本乡镇渔业船舶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
(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工作。
(三)督促并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
(四)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讯网络,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及时向渔业船舶通报气象信息。
(五)搞好编组生产工作,落实抢险救灾船只,制定相应的报酬政策。
(六)负责本乡镇渔业船舶相关审核工作。
(七)协助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和渔船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
(八)劝阻渔业船舶非法搭客,如劝阻无效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村民自治委员会、合作社、公司对所属渔船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
(一)负责本村、合作社、公司渔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船舶实行“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建立和完善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生产安全通讯网络等各项安全保障制度。
(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辖渔船的安全适航状况、持证情况、职务船员配备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随时掌握船员的变动情况及船舶进出的动态况,并按规定上报渔船动态情况,建立各类安全台帐。
(四)对渔业船舶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
(五)对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督促渔民整改落实。
(六)严格管理雇用外来劳力,制止无资质劳力进行渔业生产,做好村与各渔船船长《渔业安全责任状》签订工作,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条 渔业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对渔业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负管理责任,船长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内河防避碰规则》,切实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航行生产作业,教育督促全体船员共同执行。
(二)服从乡镇、村委会、合作社、公司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按规定及时办理渔业船舶及船员的各类证书,配齐航行安全设施及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保证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航行签证。
( 四)切实执行渔业船舶“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及时报告船舶动态。
(五)积极参加渔业船东、船员互助保险,提高抗灾自救能力。对雇用人员要签订雇工合同,不雇用无资质劳力上船作业。
第九条 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县级半年一议,乡镇(街道)级一季一议,渔业村一季一议,及时交流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条 渔业船舶生产应认真履行互助互救的义务,一旦发现有船舶遇险求助,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抢险救助工作,并及时向各级安全机构报告。抢险救助实行救助有效补偿原则。
第十一条 渔业船舶在各级安全机构的监督管理下,应根据各自的作业特点及不同情况,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工作。
(一)木质渔船应加大“三修”投入,做到风前风后对本船灰缝水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二)钢质渔船随着船龄的增加,应及时检查水线下、舱室内、肋骨底部的腐蚀及焊缝情况,不得擅自改变水密舱壁及排水口,确保舱室密封。
(三)捕捞渔船在作业过程中,船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作业。
(四)渔业运输船舶,必须严格按船舶检验部门核定的载重线标志装载,严禁超载,严禁违章搭客;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如确需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当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
(五)渔业船舶应做好防风工作,切实做到不抢风头、不抗风尾,应在安全时间内及早回港,有关规定到指定锚地避风,严禁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
第十二条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职务船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实行渔船船长考核记分制度,对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术素质差,屡次违反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的船长及其他职务船员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吊销职务证书。
第十三条 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合作社、公司等组织对渔业船舶违反下列禁令和规定之一的,应坚决予以禁止,并督促整改;对不听劝阻,擅自下水作业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船长及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一)严禁无证及三证不齐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二)严禁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及其他船员证书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三)严禁未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备和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四)严禁未按规定配置有效通讯、导航设备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五)严禁擅自改变船体结构,影响船舶设计稳性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六)严禁违章搭客、超载、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
(七)严禁其他一切有碍或可能有碍航行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十四条 建立渔业船舶船长违规处理制度,切实落实船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有违章、违规情节并造成后果的船长,根据不同情况,可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乡镇府、渔政站、渔业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职,失职、渎职,所辖范围内发生重特大渔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对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政策和本实施办法,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先进单位、渔业船舶和船长要予以表扬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