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
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 篇1
甲方:上海*券交易所
乙方: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丙方参与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应当遵守《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本协议及甲方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条 丙方参与固定收益平台各类证券交易的结算,应当遵守《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综合电子平台交易登记结算暂行办法》、本协议、乙方的其他规定以及丙方与乙方签订的资金结算协议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丙方如为一级交易商,签署本协议即为明确授权甲方、乙方在其做市证券账户内当日可用于交收的国债出现不足时,于固定收益平台当日现券交易结束后,通过固定收益平台实行隔夜回购,自动就该不足部分进行补券。
第四条 丙方签署本协议,即为明确授权甲方、乙方将其证券账户内的国债(包括交易商存量国债和当日净买入的国债),自动作为《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及本协议规定的隔夜回购中的补券券源,当日已经申报作为质押券的现券除外。
丙方可向固定收益平台申报其特定证券账户不参与隔夜回购。
第五条 固定收益平台于每一交易日下午二时,统计当日各签署《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的交易商授权证券账户中国债的持有净额,以及一级交易商做市证券账户内当日可用于交收的国债不足的数额。对于该不足部分,固定收益平台将自动以匿名、零利率、一个交易日到期为条件通过隔夜回购进行补券。丙方授权证券账户内的国债,按照数量从大到小的顺序作为补券券源。
第六条 隔夜回购实行“一次成交、两次结算交收”,两次结算交收均由乙方提供净额担保交收。
第七条 丙方如为一级交易商,国债付息登记日,本平台不对其做市证券账户内的不足券源通过隔夜回购进行补券处理,丙方应在此前自行补足相应国债。
第八条 丙方违反本协议的,按甲方、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名称:上海*券交易所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名称: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淘宝C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淘宝网注册店铺ID店铺转让给乙方永久使用;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承担所有关该店铺所涉及的经营、操作、管理等问题,任何责任都与甲方无关。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同意协助乙方更改原有登录、支付密码、换绑银行卡等需要甲方配合修改的内容,放弃所有与该店铺有关的操作权力,不得进行私下更改密码、无故收回店铺等行为。
四、店铺转让给乙方后,甲方承认该店铺已归属乙方财产,乙方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承诺合法经营、管理该店铺,不得用于任何非法、违法交易;
六、店铺转让时间为: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自愿退股)
淘宝店铺转让协议书淘宝店铺转让协议书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见证人:
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 篇3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网络资源关键词《-------》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合法并独立拥有的《-------》关键词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并认可甲方为此资源所做现有的全部包装资料。
二、《-------》关键词转让总价格为(大写)---------。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完成-------数据时乙方须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30%的预付款,余70%在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一次付清给甲方。
三、在甲方收到乙方按照本协议第2条支付的'全额转让费的同时向乙方交付关键词《-------》的全部资料,乙方同时获得该关键词的所有权,成为合法持有人。
五、所有变更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在过户期间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关键词转让程序完成,甲方即失去持有人身份及有关权益,同时乙方获得该关键词的全部所有权和支配权。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犯本协议,则向对方支付壹佰万元(¥1000000元)违约金。
九、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修正。遇有司法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时,协议自行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产生异议,双方应首先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协商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如发生纠纷并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诉讼於属地法院或仲裁部门进行司法解决。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须双方当面同场签署。双方应急在网上签署的同内容协议,作为正式面签协议的附件,双方共同认可,但必须以当面签署的协议为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单位公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年月日
注:(1)在办理转让时,如须按照有关规定签署格式转让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