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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红议案

2024-02-14 19:25:37 实用范文 访问手机版

公司分红议案 篇1

鉴于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金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xx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披露,截至 20xx年 9月 30日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8,030,514.76元 (当期税后净利润 23,666,239.9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38,030,514.76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1,02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合计发放现金股利 19,836,000.00 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应缴税费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01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实施完成。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xx-039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的议案》,并已提请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其他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知情人范围, 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年 10月 28日

公司分红议案 篇2

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议案已获通过

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关键之时,宝钢股份昨日发出两则公告:一是宝钢集团提出了不超过20亿元的进一步增持计划,加上之前公告的增持计划,宝钢集团在股改方案通过之后的8个月内增持宝钢股份的总额最高可达40亿元;一是宝钢股份提出今明后三年每股分红不低于0.32元以稳定股东预期。按照其目前的股价计算,股息收益率达6%以上。宝钢集团在昨日公告中说明,这一增持承诺在上述两个月内将持续有效,除非宝钢股份的股票价格不低于每股4.53元或20亿元资金用尽。在该项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宝钢集团公司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宝钢股份的流通股本为38.3亿股,而以宝钢集团增持条件中的宝钢股份股价低于4.53元来计,前后40亿元若完全投入增持,将可购入近9亿股流通股,已占去目前宝钢股份流通盘逾1/5的比例。此举无疑具有相当意义。

宝钢股份有关分红的决议为:为了稳定股东预期,董事会同意拟提交公司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股利不低于每股0.32元人民币。目前该项分红议案已获董事会通过。

公司分红议案 篇3

关于公司20xx年度分红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xx年度实现净利润52248164.41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5224816.4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75820xx.41元,减去已分配20xx年度利润16,0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8605370.38元。 董事会建议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53,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6675000元。

公司20xx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