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标准版
调解协议书标准版 篇1
华埠镇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华埠镇华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县政府有关征用土地政策的规定,因开化县屠宰场项目建设的需要,经规划选址定点,确定向乙方征用下列土地,经双方磋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土地座落:
该宗地座落于华民村高源地段,东至205国道;南至山林;西至华民村山林;北至山林。
二、面积和地类:
耕地18.5亩(公顷)[其中灌溉水田10.5亩(公顷),旱地8亩(公顷)];园地5.965亩(公顷)。
三、补偿费用类别及计算标准
1、土地补偿费:
①18.5×3=55.5万元
②5.865×2.8=16.422万元,计71.922万元
2、青苗补偿费:18.5×0.2=3.7万元,计3.7万元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①3.91115万元(不含郑洪贵青苗及村红线内杉木的补偿费)
②水利设施补助5.55万元计9.46115万元,合计各项补偿安置费用85.08315万元
(大写):捌拾伍万零捌佰叁拾壹元伍角正
四、各项征地补偿费自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由甲方督促建设用地单位在机械进场前十五天一次性付清,同时乙方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及时将,土地交付甲方。
五、甲方确保乙方山林采伐及出入路,路由甲方负责供地单位修建。
六、甲方在供地之前督促建设与乙方就排污、排水沟、出入路问题签好有关补充协议方可进场施工。
七、甲方督促建设单位在用工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建设用地单位各执一份,同时可作报批征用土地之用,自土地征用批准之日起生效。
九、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调解协议书标准版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履行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而发生争议。现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商事调解中心按该中心现行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双方一致(可选择):
1、选定先生/女士担任调解员。
2、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调解员。
并同时确认如下事项(可选择):
1、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双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制作成仲裁裁决书,赋予其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以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解协议书标准版 篇3
当事人:__x(父亲),__x(母亲),__x(儿子),家住__x镇__x村。
因儿子已经结婚成家,需要独立生活,家庭成员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过协商同意分家,达成以下协议:
一、 __x两亩承包田及元__x山地由儿子使用,其余家庭承包田和山地归父母使用。
二、 现有住房两处。一处为土木结构老屋,另一处为二层半楼房。土木结构老屋由儿子居住使用,二层半楼房归父母居住。
三、 家庭无债权和债务。
本协议经家庭成员平等协商达成,永不返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留村委会一份。
当事人签字:
日期:
拔户申请
申请人:吴俊 男,家住小南海镇汀塘圩村。
事由:因本人现已结婚成家,与父母亲还在一起居住生活。由于两代人生活理念、消费观念不同,这给家庭团结带来一些困难,常常因一些小事发生不必要的口角。为了家庭的`团结和更好的生活,经家庭成员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决定分家,有分家协议。为此,特向户口管理机关申请拔户,具体拔户为:吴海忠、徐桂花为一家,吴俊为一家。望户口管理机关予以批准拔户。
申请人: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