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 篇1
辞旧迎新,春节将至,充满希望的20xx年即将到来,我们又将跨入一个崭新的历史起点,在这里提前预祝大家新年快乐,工作顺利!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 现将20xx年元旦和春节放假通知安排如下:
1、放假日期
(1) 元旦:20xx年1月1日,放假一天。
(2) 春节:20xx年2月10日---20xx年2月23日放假十四天。
注:20xx年12月31日、20xx年2月9日下午18:00关闭各校区大门。
2、温馨提示:
(1) 各班级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同学们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教室内;
(2) 放假期间各机房不开放,请各位同学自行安排活动,注意安全;
(3) 来京报名学员,请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避开假期期间来京,以方便我们接待。
特此通知。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港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20xx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员工培训计划》的要求,为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所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经研究,定于4月17-20日分两期举办相关人员综合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
二、参加人员
全市国土资源所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三、时间与地点
培训分两期举办,每期一天半。第一期4月17日下午13:30前办理报到手续,14:00开始培训;第二期4月19日上午8:30前办理报到手续,9:00开始培训。地点均在XX市委党校北校区8号楼报告厅。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安排参训人员,确保培训对象全员参加培训。国土所人员的65%参加第一期培训,35%参加第二期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参加第二期培训。
2、请各单位每期确定一名组长协助市局做好培训相关工作。
3、住宿费用自理。
4、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于4月14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局人事教育处。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市医学会: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xx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有效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院协会定于20xx年7月在南京举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1人,医政处(科、股)处主要负责人1人;
(二)各三级医院分管领导、医务处负责人各1人;
(三)省、各市医学会医鉴办负责人各1人;
(四)各市公安局、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0日(周一)上午9时,会期1天。
地点:会议中心(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三、培训内容
(一)《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二)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提高涉医案事件处置能力;
(三)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四)规范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会务费700元,住宿费自理。
(二)请务必于7月6日前登陆,在活动报名处进行在线注册。
(三)宁外参会人员于7月9日下午18时前报到,在宁参会人员于10日上午8时前报到。
(四)根据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要求,本次培训各市公安局、司法局也将派员参加,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请各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做好对接工作。
联系人:黄文,联系电话:025-x40。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科室:
为了提高我院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我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20xx年2月8日对我院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我院职工的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知识培训,满足我院职工的.健康素养现状和健康教育需求,科学评价我院健康教育工作效果。为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健康教育项目绩效考评等工作提供资料依据。
二、培训内容: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知识。
三、培训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四、培训要求:
(一)各科室务必按规定时间报到,本次培训作为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目标的重要依据。
(二)为保证学习质量,请参学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遵守学习纪律。无故不到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培训时间:20xx年 2 月 8日
六、培训地点:大会议室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系: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级教师”资格证书(简称“C证”)培训,是教育厅委托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项目。“C证”具有统一编码、全省通用、不设有效期限等特点。为促进我院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相对接,以及方便学生的就业,经请示学院和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同意,拟在我院面向在校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C证”培训项目介绍请登录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或艺体教育系网页查看)。培训工作由艺体教育系负责组织,由“汕尾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届和20xx届教育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全员参加培训;
2、非教师教育专业(大、中专)相应年级学生有意愿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教育素质者。
二、培训内容、学时与收费
1、内容:按省教育厅规定,“C证”培训内容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绪论、青少年心理特点与教育、学生心理问题识别与分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心理咨询原理、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与使用”等六个模块,使用指定专用教材。
2、学时:52学时。其中:授课48学时,结业论文4学时。
3、收费:200元/人。其中:培训费156元,教材资料费26元,代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收取论文评审费、证书工本费、学籍管理费18元。
三、培训考核与发证
1、考核:修完全部课程,在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规定选题范围内自拟题目撰写结业论文(正文不少于20xx字),经评审合格,准予发证。
2、发证:由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编号、统一发证,证书全省通用、长期有效。证书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
四、培训报名与上课
1、报名:直接登录网页或登录学院网站首页报名。其中:非毕业班学生在4月27日前以班为单位统一到艺体教育系办公室确认报名并缴费;毕业班学生在5月11日前报名,待回校上课时再到培训班班主任处缴费。
2、上课:非毕业班学生利用“五一”假期和双休日上课,毕业班学生安排在6月11-16日上课,上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专此通知,请传达到相关年级学生。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 篇6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在局机关形成先进的学习理念和浓厚的学习氛围,创新工作、提升标杆,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的学习力、创新力、文化力、领导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现决定在全局开展20xx年度业务工作学习,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业务工作学习小组,由局长担任学习组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学习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业务工作学习的具体事宜。
二、学习内容
局业务工作小组的学习主要包含以下三篇内容:
1.政策篇:深入学习重要的法律法规、文化政策、业务会议精神,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方向性指导和遵循,促进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经验篇:了解掌握国内外的文化发展动态,寻找和确立目标城市,学习借鉴文化发达地区和周边地区的发展特色、先进经验及做法,从而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切实有效、创新管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3.转化篇:每位发言人交流后,由组长、副组长组织交流研讨,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学习内容作出点评,最大程度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工作方法和制度成果。
三、学习方式
业务工作学习原则上以科室、下属单位自学为主,与开会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局每两月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每次由若干名负责人发言。各科室、下属单位结合业务工作确定学习主题,加强学习和研究。
1、个人自学。自学是机关学习的重要形式,学习内容以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相关业务知识为主,通过、等方式做好记录。
2、集中学习。业务工作小组学习会的主题和时间由学习组组长、副组长统筹协调,根据学习内容适时组织讨论发言。
3、岗位践行。把读书思考研究问题与创新实践、提高工作水准结合起来,与增强能力、提升执行力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提高法制素养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学习成果转化的能力。
四、管理与考核: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业务学习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各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每季度至少主持一次学习交流活动。局机关办公室对学习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勤记录等。检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业务工作学习小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年度总结工作时要汇报学习情况,评议工作时要测评学习情况,考核工作时要考核学习情况,把学习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 篇7
尊敬的 同学的.家长:
您好!非常感谢您报读我们 教育,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 请您看到本通知单后于 年 月 日前,将 费、 费共计 元整,以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到 进行交费。谢谢合作!
可能由于您工作忙,以至忘记了,故特此温馨提醒。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老师
电话:
特此函达
教育
年 月 日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 篇8
地点:雨城区上坝路工会3楼培训中心
三、参加对象
各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管中小企业的负责人、当地10家以上企业代表(主要为企业负责人、中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四、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参会人员及企业代表,准时参会,并将参会回执表于3月28日下班前报雅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xx年3月23日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 篇9
为加强技能人才储备,促进优秀青工快速成长,决定举办采油地质工、油气田水处理工、采油测试工、井下作业工、注聚工、石油钻井工、维修电工、管工、电焊工等工种青年技能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初、中级工30岁以下,高级工33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6个月(电焊工为5个月),具体培训时间、报到地点等见附件2。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住宿费由二级单位支付,公司统一代收代付,具体执行公司人事部与财务部20xx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司层面主办培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的通知》。标准见附件2。
四、培训结业待遇
1.结业后,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
2.各工种结业考核前十名学员,原是中、高级工的直接确认助理技师资格。第一名,原是初级工的,直接晋升高级工;原是中、高级工的,报集团公司批准直接晋升技师。第二至第十名,晋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最高晋升到高级工。原是高级工的,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经业绩考核合格后,报集团公司批准直接晋升技师。
五、报名及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分配名额做好本单位参训人员的选拔、抽调和报名工作,并务必于20xx年5月9日前,将培训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同时报培训单位。
2.培训班采取全脱产封闭式培训,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的相关工作,培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员返岗工作,确保参训人员能够安心参加学习。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参训人员信息录入人力资源ERP系统。
3.学员培训期间工资、奖金等薪酬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培训单位按月向各送培单位反馈参训人员在校学习情况及考勤,各单位根据培训单位反馈情况对参训人员奖金进行相应考核奖惩。
4.培训期间,培训单位评选优秀学员,并发放优秀学员证书。各送培单位应根据培训单位反馈的优秀学员评选结果,对优秀学员予以相应考核激励。
5.培训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的方案制定、课程设置、教师选聘、场地安排和考试考核等工作,切实加强参训人员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培训期间不得安排外出旅游项目,确保培训实效。
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
20xx年4月28日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 篇10
全疆各中小学、天文小组:
为进一步提高新疆天文科技辅导员的能力,新疆天文学会、新疆天文台、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北京天文馆、中国天文学会普及委员会将于5月7-9日联合举办20xx年新疆天文科技辅导员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20xx年5月7-9日。
二、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银都度假村
三、培训内容:天文前沿知识、如何在中小学中开展天文教育工作、如何指导学生进行天文课题研究、如何指导参加全国天文奥赛的学生、天文望远镜操作技能培训、天文观测培训等。详细日程,请见二号通知。
四、培训对象和人数:全疆各中小学的天文科技辅导员,总人数将控制在100人以内。
五、培训费用:800元,包括食宿费、交通费、保险费、资料费、场地租赁费、培训费等。
六、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4月20日前,请将参加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到,邮件标题请用“20xx年新疆天文科技辅导员培训班报名”。
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