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励通报
安全奖励通报 篇1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开展“打非治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安全生产事故4项指标全面下降,杜绝了一次死亡xx人以上重大事故,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市安委会对全市18个区县(市)和54个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共评选出20个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51个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地区和部门
(一)优秀地区xx个
依兰县 五常市 方正县 宾 县 通河县
平房区 双城市 尚志市 松北区 阿城区
(二)优秀部门(企业)xx个(不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人防办 市城建委 市卫生局 哈海事局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编委办
市法制办 哈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达标地区和部门
(一)达标地区8个
(二)达标部门(企业)43个
三、对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的表彰奖励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
(一)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xx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二)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三)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四)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五)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行政正职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六)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以上所有奖金参照执行的部分,均由本地区、本单位自行解决。
安全奖励通报 篇2
关于兑现20xx年度安全生产奖励政策的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武各单位:
根据《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安全生产奖惩暂行办法》(张武政办发〔20xx〕14号)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考核情况,经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申报、区安全生产奖惩领导小组审核,区安委会决定对向绪家等86人兑现奖励政策。现将兑现奖励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被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统筹(共计8个先进单位,10名先进个人,表彰名单见附件1)。
二、对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被评为一档单位、且所监管的行业或辖区内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和专干实行岗位责任奖励,人平奖励1200元(以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和事故调查处理批复为据,共计38个单位,86人,合计奖励金额103200元,奖励名单见附件2)。
附件:1、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20xx年武陵源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奖励兑现名单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月4日
安全奖励通报 篇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平稳态势,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荣获20xx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优秀等次。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鹤政〔20xx〕27号)文件,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各奖励10万元,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各奖励5万元,对安全河南创建先进单位各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由市政府财政列支,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创新,提升安监水平,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我市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进程,迈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奖励通报 篇4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掀起我市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中争杯夺冠的热潮,全面推进全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依据《黄石市建筑“铜都杯”奖(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暂行办法》和《xx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现场标准》要求。我委年初对全市建筑工程申报省、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全市20xx年在建工程项目97个,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30个,占在建工程总数的30.9%;争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58个,占全市在建工程总数的59.7%。
通过对项目施工过程的巡查、施工安全综合评定及申报材料的评审,全市共有24个项目通过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评审。经研究,决定授予“箭楼园1号楼”等24个工程项目为黄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铜都杯”奖。我委将从24个获奖项目中推荐17个项目参加省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选。
附件:20xx年度黄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铜都杯” 奖项目表
年一月十八日
安全奖励通报 篇5
安全奖励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开展“打非治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安全生产事故4项指标全面下降,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市安委会对全市18个区县(市)和54个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共评选出20个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51个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地区和部门
(一)优秀地区10个
(二)优秀部门(企业)10个(不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达标地区和部门
(一)达标地区8个
(二)达标部门(企业)43个
三、对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的表彰奖励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
(一)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10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二)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三)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四)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五)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行政正职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六)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以上所有奖金参照执行的部分,均由本地区、本单位自行解决。
安全奖励通报 篇6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开展“打非治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安全生产事故4项指标全面下降,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市安委会对全市18个区县(市)和54个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共评选出20个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51个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地区和部门
(一)优秀地区10个
(二)优秀部门(企业)10个(不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达标地区和部门
(一)达标地区8个
(二)达标部门(企业)43个
三、对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的表彰奖励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
(一)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10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二)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三)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四)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五)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行政正职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六)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安全奖励通报 篇7
在指导铆焊工作中,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主动检查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执行情况,分别于20xx年12月2日和12月11日在对焊接设备巡查中,及时发现并排除了两起安全隐患,避免了人身触电险肇事故的发生。为表彰和发扬这种高度的安全意识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其嘉奖50元,并号召大家学习,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扎扎实实做好!
综合部
20xx年12月16日
安全奖励通报 篇8
鹤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奖励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 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平稳态势,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荣获20xx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优秀等次。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鹤政〔20xx〕27号)文件,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各奖励10万元,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各奖励5万元,对安全河南创建先进单位各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由市政府财政列支,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创新,提升安监水平,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我市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进程,迈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20xx年度安全河南创建先进单位名单
20xx年3月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