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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通报

2024-02-02 19:08:01 实用范文 访问手机版

施工现场安全通报 篇1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住建厅连续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地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0xx年元旦以来,我市城阳区、黄岛区先后各发生一起人员死亡事故,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建筑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为遏制事故发生,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党委成员带队成立四个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建筑工地开展“扫马路”式安全大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零容忍”执法,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标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管重罚。现将检查及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对参建主体及个人处罚情况

(一)市北区重庆南路249号新都心苑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博雅华府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天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广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安徽中远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焕坤

项目总监:李传斌

存在问题:脚手架安全平网缺失严重,脚手板未满铺;电梯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十余名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进出通道口无防护棚,部分临边、洞口防护不严;宿舍脏乱,使用大功率电器。

处罚情况: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单位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今后不得再办理入青手续;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鉴于监理单位已被暂停在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扣监理单位20分。项目经理已被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扣项目总监20分。

(二)市北区天怡景园C区安置房(C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恒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国诚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仁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丁剑华

项目总监:刘方言

存在问题:安全资料造假;塔吊信号工无证上岗;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不在现场;项目部管理机构不健全;多名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进出通道口无防护棚。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2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20分。

(三)市北区华通大厦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新兴万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新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易宏跃

项目总监:崔建国

存在问题:吊篮安全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吊篮行程限位大部分未设置或破坏,吊篮内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吊篮操作工有7人上岗证过期未复审; 2名电焊工无证上岗操作;施工现场未设置灭火器材;楼梯临边未搭设防护栏。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20分;鉴于山东新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已被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建议省主管部门对其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城阳区后桃林社区农贸市场工程

建设单位:城阳区城阳街道后桃林社区居委会

施工单位:江苏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平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金鼎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朱坚

项目总监:窦洪信

存在问题:塔机司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内排架距建筑物距离过大无防护;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密目安全网封闭不严;楼梯多处临边未搭设防护栏;多处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多处洞口、临边无防护。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2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20分。

(五)黄岛区御园5号北区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力泰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国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泰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鑫林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振霞

项目总监:刘发魁

存在问题:不遵守主管部门下达的工程停工进行隐患排查的通知继续施工;3名电焊工无证上岗操作;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2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20分。

(六)黄岛区盛景住宅小区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齐盛达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华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泰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中正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志超

项目总监:刘发魁

存在问题:不遵守主管部门下达的工程停工进行隐患排查的通知继续施工;临边防护不到位;现场裸土覆盖不到位,围挡大面积缺失。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2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20分。

(七)高新区青岛翠湖海月湾一期工程S-01号楼

建设单位:青岛翠湖地产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鸿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存在问题:一台塔机未办理安装告知且未经检测擅自使用;施工现场大门、围挡、七牌两图等设置不到位;脚手架未按要求搭设,基础不夯实,拉结点不足,立网未封闭,无挡脚板;工人高空作业未使用安全带,个别工人未戴安全帽;用电混乱,二级箱达不到规定高度,开关箱无防雨措施,现场一闸多用,电缆拖地严重。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暂扣监理单位外地入青证2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2个月。

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对参建主体及个人处罚情况

(一)李沧区上王埠社区安置房S9地块一标段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郑永涛

项目总监:袁刚

存在问题:电梯司机无证上岗作业;施工现场电线乱拉乱接;建筑物内住人且使用大功率电器。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二)李沧区绿城理想之城商业区D-2-6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绿城华川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宾

项目总监:董键

存在问题:模板架体个别部位缺少扫地杆;个别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电箱锈蚀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三)李沧区维客广场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项目经理:秦伟

项目总监:姜春超

存在问题:现场防护棚搭设不规范;配电箱未设绝缘踏板;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焊接接火盆焊渣及引燃物随意倾倒,有火灾隐患;局部临边防护不到位。

处罚情况: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四)青岛地铁一期工程(三号线12标段)

建设单位: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肖永军

项目总监: 张永福

存在问题:现场裸土覆盖不到位,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数量不足;局部基坑边坡支护不及时;塔吊吊钩保险失效;局部架体底部被渣土掩埋,拉节点数量不足。

处罚情况: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五)崂山区青岛鲁商蓝岸丽舍A-11A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鲁商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天宇建设集团

监理单位: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同益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杨爱萍

项目总监:孙玉

存在问题:门口无洗车设施,施工道路硬化不足,现场无防扬尘措施,物料堆放混乱;外架立网破损封闭不严,拉结点不足,上人马道搭设不规范;南侧基坑支护不及时,临边防护不严;模板支撑扫地杆不足;一闸多用,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六)黄岛区山东(青岛)国际航运中心A1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高园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皖江劳务有限公司

山东森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毕军伟

项目总监:李忠安

存在问题:现场木工电锯无防护罩且未配备消防器材;配电箱无日常检查记录且未配备消防器材。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青岛皖江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山东森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外地入青证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七)黄岛区深港怡园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深港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琴岗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芳远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郑坤

项目总监:荣会明

存在问题:现场数名工人未佩戴安全帽作业;混凝土搅拌机未搭设防护棚;防水作业使用煤气罐且集中堆放。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鉴于监理单位已被停止投标报名资格,扣监理单位20分;鉴于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将暂扣,扣劳务单位20分。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八)平度市汇通金融大厦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鸿福坤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于海涛

项目总监:于捷林

存在问题:大钢模板未按规定封闭存放;模板支撑未按规范和方案搭设;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塔机开关箱位置不当,个别用电设备未做保护接零,个别开关箱破损、锈蚀严重。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九)即墨市悦景华庭18#2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天一明峰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城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永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文明

项目总监:万海初

存在问题:在建建筑物内安排工人住宿;塔机司机、信号工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密目安全立网封闭不严密、破损严重;一台搅拌机防护棚无顶板;部分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十)即墨市悦景华庭2.1期17#20#21#楼、幼儿园及地下车库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天一明峰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市崂山区古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俊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韩兆阳

项目总监:万海初

存在问题: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塔机信号工、施工升降机司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密目安全立网封闭不严,且破损严重;个别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配电箱有一闸多用现象。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十一)高新区勾角社区安置房工程

建设单位:勾角社区居委会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市崂山区古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光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同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共正、陈涛

项目总监:乔金刚

存在问题:现场部分临时用电不规范,一闸多用,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部分楼层密目网未封闭,楼层未架设安全通道口;食堂前卫生清理不及时,工人宿舍用电混乱,电线有乱接乱拉现象。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扣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三、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项目,对参建主体及个人处罚情况

(一)市南区延吉路两侧改造3、4号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 青岛荣信置业集团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江苏扬州百利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沈永飞

项目总监:张菊英

存在问题:现场物料堆放混乱,未分类;脚手架立网局部破损封闭不严,一处落地式料台无搭设方案。

处罚情况: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各10分;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二) 黄岛区K2海棠湾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狮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苏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珠山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吕永进

项目总监:徐明明

存在问题:现场工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局部临边未设置防护,外挑水平网局部破损。

处罚情况: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各各10分;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三)崂山区南姜安置区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青建博海源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亿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徐本资

存在问题:开关箱无防雨措施,现场电缆拖地;架体立网封闭不严,无挡脚板,首层平网无防护;物料堆放混乱,施工道路硬化不足,土堆覆盖不严,无防扬尘措施。

处罚情况: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10分;扣项目经理10分。

(四)莱西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莱西市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盛海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凌炜

项目总监:张利

存在问题:电梯司机未持证上岗;进出通道口无防护棚,部分临边、洞口防护不严。

处罚情况: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各10分;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五)胶州市海尔御品华府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海智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胶州湾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明珠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正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军

项目总监:赵永宏

存在问题:现场防扬尘措施不到位,场内混凝土运输撒漏严重;部分临边防护不到位;现场吊装钢管未使用正规吊具固定。

处罚情况: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各10分;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四、有关要求

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落实好监管责任,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董事长、总经理要深刻吸取教训,接受教育,一要狠抓企业质量安全体系有效运转,加大对质量安全部门的管理力度,切实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二要在企业内部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细化举报奖励措施,引导从业人员转变麻痹思想,形成人人发现隐患、举报隐患、整改隐患的强大氛围,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进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的制度,董事长或企业实际控制人要定期不定期的对所属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一处隐患就要组织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召开现场会,让从业人员接受最深刻的安全教育,并严格内部追责。下一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加大检查频次,对参建单位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督促项目参建主体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切实落实好安全责任,使参与建设的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我市建筑行业安全发展,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1月16日

施工现场安全通报 篇2

各县规划和建设局,海螺沟管理局规划建设处:

20xx年6月22日,我州德格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程在武警德格县中队外施工挡土墙时发生土方垮塌,造成死亡10人,伤1人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我州建设系统应以此为戒,提高各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入开展隐患治理排查专项治理工作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根据《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为目标,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事故类型等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抓好暑期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暑期高温、汛期施工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易发事故类型和原因,查找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对各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因暑期高温、汛期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施工安全措施,开展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遇到大风、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

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督查专项行动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督查专项行动,在督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县(区)督查乡(镇)做到100%。

五、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实效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德格“6.2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教训,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和制度,规范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管理。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安全生产隐患不能整改到位的建设项目,要依据国家、建设部、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对该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停止6个月至12个月的投标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7月5日前上报州质安站。

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通报 篇3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开展“打非治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安全生产事故4项指标全面下降,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市安委会对全市18个区县(市)和54个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共评选出20个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51个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地区和部门

(一)优秀地区10个

(二)优秀部门(企业)10个(不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达标地区和部门

(一)达标地区8个

(二)达标部门(企业)43个

三、对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的表彰奖励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

(一)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10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二)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三)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四)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五)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行政正职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六)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以上所有奖金参照执行的部分,均由本地区、本单位自行解决。

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通报 篇4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xx〕8号)的要求,省厅于20xx年4月16日至4月23日分四个检查组对全省8个市(州)和15个县(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传达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跟踪整改。通过检查,施工企业各方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截止目前,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38个施工现场,检查总建筑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发现隐患210处,停工整改项目6个,下达责令改正5个。

其中,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四平三达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蔚蓝之都D7#、C1#、C2#楼工程、吉林省兴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泓政天下2#、3#楼工程、姜堰市正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承建的金碧乐府工程13#楼工程、吉林省隆源建设公司承建的松原市馨三百综合楼工程、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岸天城国际59#楼工程、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宝集团通化生物科技园工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以上建筑施工现场已作出停工整改的处罚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认识。企业缺乏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做到及时整改,致使小隐患酿成大问题。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普遍不到位,有的走形式、走过场,不能做到教育到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更不能有效预防。

(二)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监理人员安全业务普遍不熟悉,监管不到位。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有的甚至不审查就签字;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人员不到位、人证不符等现象视而不见,对现场施工中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有的虽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企业是否整改到位也不能及时督促和检查。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没有按相关要求设置标志牌,“五牌一图”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各类区域划分不明显,材料堆放比较乱,很多现场道路没有硬化。

(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相符,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经常不在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不足,工种配备不全,存在人证不符的现象。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小型机具、模板支撑等普遍存在专项方案编制不合格,现场各种隐患随处可见。临边洞口防护普遍不到位,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质量不合格,使用不当等现象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建设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严把复工关口,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开工。

(二)本次检查的所有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返三,按要求和时限及时整改,并认真查找工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所有开工或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照标准认真查找隐患,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做好自查自纠。即日起省厅将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对各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暗访,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通报全省。

(三)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做到交底到人,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四)上述被停工的6个施工现场将作为省住建厅安全生产监督重点,随时抽查其安全生产状况,若发现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将对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暂扣直至吊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4月23日

施工现场安全通报 篇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平稳态势,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荣获20xx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优秀等次。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鹤政〔20xx〕27号)文件,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各奖励10万元,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各奖励5万元,对安全河南创建先进单位各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由市政府财政列支,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创新,提升安监水平,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我市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进程,迈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20xx年度安全河南创建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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