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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同意接收函

2024-01-26 22:26:29 实用范文 访问手机版

党组织同意接收函

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极其重要的个人人事转移手续。单位分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和无人事接收权单位,只有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发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单位不被允许发接收函,需要上级主管单位(一般是公司或单位人事部门向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一两天就可以申请下来)。接收函即为将拟调出人的全部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团关系等)从无隶属关系的一个单位调至另一个有人事接收权单位的函件,接收函有特定格式书写,一般各个部门有自己规定格式书写,就像政府所下发文件一样都有既定格式。

如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单位就可以签发接收函,如公司无人事权,需单位人事部门向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一两天可以申请下来。一般来说如下可以代替接收函:

1、 公务员录用;

2、 三方协议中盖有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入户地址和接收档案填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