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企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2023企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篇1
根据《湖北省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20xx-20xx)》(鄂卫办发[20xx]10号)通知要求,为落实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对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适应全县精神卫生专业工作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
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将坚持精神卫生执业医师进修培训和在职岗位培训相结合,县精神卫生中心人员培训与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相结合,精神科医师与其他科医师转岗培训相结合。统一计划安排,充实全县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培养与全县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相适应的精神卫生专业技术队伍。
二、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计划的实施,提高全县精神卫生的专业治疗技术水平,提高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在精神疾病预防、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康复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满足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需要。
三、培训内容
1、县精神卫生中心和精神病医院的培训对象按省、市培训计划要求,参加相应的进修培训,主要以精神疾病门诊诊疗、慢性住院患者治疗医疗应急处置(或转诊、分类干预)、信息收集(建档)、随访管理等为重点,同时了解国家有关精神卫生的法律、法规。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以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康复、健康教育、医疗应急处置(或转诊、分类干预)、信息收集(建档)、随访管理等为重点,同时了解国家有关精神卫生的法律、法规。
四、 培训形式
1、县精神卫生中心和精神病医院的培训对象按省、市培训计划及医院业务发展要求,参加相应的精神卫生公共管理培训和精神疾病患者诊治进修培训。
2、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精神卫生专业管理人员参加由县精神卫生中心组织的精神卫生公共管理师资培训。
3、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的精神卫生防治知识培训由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组织,县精神卫生中心对培训进行技术指导。
五、 培训要求
1、县精神卫生中心根据省、市培训计划在20xx年 月底以前完成精神卫生专业管理人员培训;县精神病医院在组建前确定一定的精神科医生和精神科护士到省、市精神病医院进修学习为县精神病医院建成早日投入使用做准备。
2、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精神卫生专业管理人员由县精神卫生中心在20xx年 月组织培训。
3、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的精神卫生防治知识培训由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在参加县培训后进行,必须在20xx年 月前完成。
县精神卫生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要按照培训计划,做好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管理工作,对精神卫生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的名称、形式、学时、日期、考核结果等予以记录留档备查,并为每为参加培训的学员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技术培训考核表》及《精神卫生专业技术培训名单统计表》。
县卫生局将组织专班对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
2023企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篇2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医技人员专业理论与技术水平,加强医疗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加快专业人员梯队建设,按照医院“三基三严”培训考核与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初步拟定的“人才树”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年度“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计划。
一、医务科将按照医院制定的20xx年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相应的培训与考核。
(一)医疗法律法规以科室、个人自学为主,医务科组织考核。
1、各科室医疗人员法规部分考核内容
上半年考核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下半年考核重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2、医技科室人员法规部分考核内容
(1)药学人员上半年考核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下半年考核重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医学影像人员上半年考核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下半年考核重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3)检验人员上半年考核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下半年考核重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二)按照医院“制度建设年”的计划,结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要求,医务科将对20xx年新上岗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医疗核心制度培训与考核。
(三)组织药学部门对医生、药学人员进行麻精药品、常用国家基本药物药学知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等方面培训与考核。
(四)对临床医师、检验人员进行临床输血相关知识培训与考核。
(五)对医生进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方面培训。 二、第二季度对全院试用期医师/助理医师进行物理检查(体格检查)培训与考核。对45岁以下临床医师进行心肺复苏与电除颤术、气管插管急救技能培训与考核,对检验、特检、放射、药学人员进行徒手心肺复苏培训与考核。
三、各科室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出本年度的专业理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第二季度医务科对内科、外科医师进行临床查房、病例讨论等临床综合思维能力的考评,并组织至少一次全院性病例讨论。
五、完成每年2次三基理论考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理论,法律法规、。
六、20xx年新上岗医学毕业生,医务科制定出详细的科室轮转计划。轮转科室要以科主任为教学组长,制定出详细的教学计划、教案并组织实施,出科时要由所在科室组织考试,有记录,并对其进行综合考评,记入个人轮转登记表。在三基理论考试时根据所转科室单独出题考核。积极参加科室、医院组织的专业理论讲座,充分利用“早读课”、“晚读课”加强专业理论及基本知识学习。临床医疗专业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内科、外科轮转结束后,每人写出5份以上住院病历,并由上级医师修改、审核后,上交医务科备案。参加医务科、临床科室组织的临床基本技能与临床专业技能培训与考核。
(2)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学毕业生、其他专业未取得上岗或执业资格的人员,要加强本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与积累,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业务讲座,病例讨论;参加“早读课”、“晚读课”等活动,有记录,20xx年至少完成6篇(其中专业方面4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参加医务科、临床科室组织的临床基本技能与临床专业技能培训与考核。
(3)初级职称人员: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业务讲座,病例讨论;参加“早读课”、“晚读课”等活动,有记录,20xx年至少完成8篇读书笔记(其中专业方面6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撰写论文1篇。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作为住院医师每天两次查房,认真观察病人,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不断提高临床综合思维能力。积极参加医务科、临床科室组织的临床基本技能与临床专业技能培训与考核。
(4)中级职称人员: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讲座,鼓励主动参与院内业务讲座;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讲座,主持科内讲座或病例讨论,1年不少于4次,有记录。参加“早读课”、“晚读课”等活动,有记录,20xx年至少完成8篇读书笔记(其中专业方面6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公开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主持教学式查房,带教下级医师与实习学生。积极参加医务科、临床科室组织的临床基本技能与临床专业技能培训与考核。
(5)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讲座,主持院内业务讲座1次。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讲座,主持科内讲座1年不少于4次,主持病例讨论,有记录。参加“早读课”、“晚读课”等活动,有记录,20xx年公开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主持教学式查房,带教下级医师与实习学生。
七、根据科室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外派医疗、医技人员进修学习。
八、按计划组织好院内业务讲座。
九、组织好医疗医技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网上学习,以及参加市、省及全国的专业学习培训,不断学习最新的专业理论及技术。
2023企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篇3
药学实验中心是徐州医学院教学与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素养和技术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加强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管理,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目的:
提高业务水平、管理水平。
二、培训原则
1、德才兼备,又红又专: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在加强自身业务素质提高的同时,必须加强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重思想品德的修养,为人师表。
2、在职学习、脱产进修与考研相结合:在本岗位上边工作、边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派外出进修学习和考研。
3、普遍提高与重点培养相结合:普遍提高的目标是要求各级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履行,并向高一级职务发展;重点培养出一批在技术上有更高水平和创新能力、有突出成绩的骨干力量。
4、中、高级技术人员、教师的指导作用和集体互助作用: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在自身的独立钻研、奋发进取的基础上,发挥中、高级技术人员和教师以学术讲座、课题研究、技术交流等方式,互助互学,提高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能力。
三、培训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学院的领导下,由实验中心统筹安排。
2、 实验中心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制定5年切实可行的自学提高计划。计划到人,有督促、有检查,通过5年的自学及高年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帮助下,基本了解和掌握与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
3、组织担任实验教学的青年教师随班听课,建立实验技术人员听课制度。担任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在教研室的配合指导下,经审查讲稿、,组织试听,评议合格方能担任教学。备课、讲课、批改实验报告等各教学环节,均按教学标准严格要求。
4、发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定期组织他们讲授实验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保养、一般故障的维修及实验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等,使他们每个人均能正确、熟练掌握实验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5、根据实验中心编制和实际工作的需要,逐步地补充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实验技术队伍;同时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实验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并鼓励其考博。
6、每年保证一定经费使已获中、高级职务的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骨干技术人员,有计划地安排外出参加较高层次的学习,更新知识,掌握新技术。 学习结束后,总结学习心得和体会,提出对实验中心的改进意见。
7、在自学提高的基础上,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外语、计算机等各种类型的学习班,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8、不定期邀请校外专家同行来校进行工作交流,以作学术报告和具体指导等形式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