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三方协议
国税三方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税务机关)
乙方: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
为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纳税方式签订并共同遵守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纳税方式是指: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办理应纳税款的划缴。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保证网上申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网络通畅、正常运行,并负责协调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正常运行的有关事宜。在电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及时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缴税。
2.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必要的操作指导。
3.为乙方的申请资料保密,并保证网上申报、电子缴库的信息传输实行全过程加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依据乙方的税款缴纳申请,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向丙方发出划款指令,并由丙方从乙方账户划转相应税款。
5.核实乙方入库税款信息后,据乙方提供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为乙方开具《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经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委托银行划缴税款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2.保证申报、缴税所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保证指定账户可正常使用。乙方授权丙方对其账户进行划款,保证账户中可用存款余额不少于应缴纳金额。若乙方账户内存款余额不足或账户冻结等情况造成丙方划款不成功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划缴税款成功后,到划缴税款承办银行领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5.乙方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缴税银行或账户时应到税务机关、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终止本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方式实行划缴税款的,应重新签订协议;乙方注销税务登记,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四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保证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自身业务处理系统的网络通畅、正常运行。 2.按照结算规定为乙方开立划缴税款账户,并为乙方做好信息资料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在接到有效的划款指令后应查验乙方账户余额大于划款金额,按指令要求即时从乙方指定账户划转税款。丙方划转税款成功后,应为乙方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4.接到有效的划款指令后未进行划缴税款或未按指令要求进行划缴税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开户银行和账户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到银行、国税机关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协议。
第五条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能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规定禁止在互联网传递国家秘密情形的,不得签订本协议。
第七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长期有效。
第八条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国税三方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联想手机合作协议产品政策条款》(包含甲、丙双方所签全部产品合作协议),乙方愿意为甲方和丙方之间的付款订 货和货款结算提供服务,接受甲方申请开出以丙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帐号: ,甲方所有销售款项均应通过该帐户结算。
2、本经甲、乙、丙三方签章生效后, 甲方签发经乙方承兑并由乙方寄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对该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负责),丙方收票后向乙方开出相应金额的《商品金额》(见附件二)并 加盖公章和预留授权人签名(预留印鉴和预留授权人签名见附件一), 然后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原件邮寄给乙方,乙方以此作为向丙方签发《提货》(附件三)的依据;或者丙方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传真给乙方,同时从 指定邮址(见附件一)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对该传真件内容进行确认,随后仍应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原件邮寄给乙方,乙方经核对该传真件与电子邮件内容一致 后,可以先以该传真件和电子邮件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向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附件三)的依据,丙方必须保证乙方收到的《商品金额证明书》传真件与 原件内容一致。《商品金额证明书》为丙方向乙方签发的不可撤销的提货权凭证, 原件交由乙方占管。
3、甲方每次申请开出收款人为丙方的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保证金的交存可选择如下几种方式之一(以打√为准):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方式。
甲方交存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 %的承兑保证金。
甲方交存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 %的承兑保证金,在每次提货时追加至相当于每次提货金额 %的保证金。
4、在该协议项下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内,甲方每次提货应提前一天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请,乙方据此审签同意发货的《提货通知书》, 并将该《提货通知书》原件邮寄给丙方,丙方以此作为向甲方发货的依据,或者乙方先将该《提货通知书》传真给丙方,同时从指定邮址(见附件一)发电子邮件通 知丙方对该传真件内容进行确认,并在随后将该《提货通知书》原件邮寄给丙方,丙方经核对该传真件与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该传真件和电子邮件的通知 (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向甲方发货的依据,但乙方必须保证丙方收到的《提货通知书》传真件与原件内容一致。《提货通知书》为乙方向丙方签发的不可撤消的行使 提货权的凭证,原件由丙方占管,丙方应将乙方审签后的同意甲方提货的《提货通知书》专夹保管作为对帐依据。凭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甲方可向丙方提 货。
5、未经乙方审签《提货通知书》确认,丙方向甲方供货,不计入丙方提供给乙方占管的《商品金额证明书》金额之内。乙方《提货通知书》审签方式为:乙方在同意甲方提货的通知单上由乙方指定专人签字并加盖“ 银行”印章(签字式样及预留印鉴见附件一)。
6、对乙方审签的《提货通知书》,在提货前丙方应及时与乙方所留签字式样及印鉴进行核实,未经核实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印鉴核对不符而予以提货,按第5条未经乙方审签《提货通知书》的情况处理。
7、乙方对甲方使用《提货通知书》提货的情况有权与丙方核对(以乙方提供的《提货通知书》为依据)。丙方与乙方至少每月应核对金额一次。
8、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十日内,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提货申请,乙、丙双方核对《提货通知书》累计金额。若《商品金额证明书》金额大于《提货通知 书》累计金额,则此差额由丙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在汇票到期前八日时将载明此差额的《付款通知书》(附件四)送达丙方。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付款通 知书》回执(附件五)”给予乙方书面回复。丙方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差额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逾期付款的,丙方将不支付逾期利息。款项结清后,乙方将《商品金额证明书》退还给丙方。
9、除第8条约定的付款责任外,丙方不承担其他付款责任。
10、三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及索赔的费用。
1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以诉讼方式解决。
12、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商品金额证明书》累计金额与《提货通知书》项下甲方实际提货金额的差额不得超过 万元。若出现第8条约定的丙方付款责任,丙方在履行完相应付款责任后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13、本协议一式五份,自三方均签章时生效, 甲方执壹份(不包括附件一), 乙、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除甲方那份不包括附件一外,本协议所附的附件一、二、三、四、五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15、三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如下:三方均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或金融机构,有权以自身名义,权利和权限从事本项下的业务经营活动,并以自身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盖章)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税三方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学校/系)
丙方:_________(学校/系)实习学生
为保证学生在“_________”实践教学实习过程中学到与本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基本技术技能,现就本次实习有关事宜,实习单位、院方、实习学生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单位(甲方)责任义务
安排人员指导学生熟悉与掌握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和具体程序等实践技能,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学生出勤,检查,并在实习结束时对学生作出实习鉴定。
二、院方(乙方)责任义务
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布置实习任务,定期到实习地点对学生进行指导,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有关学生的实习情况,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三、学生(丙方)责任义务
按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实习任务,遵守实习地点或现场的一切规定,服从实习所在单位及其指派的指导教师的领导安排,作息时间与实习单位或实习现场工作人员作息时间一致,交通问题自行解决。如学生无视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范发生意外事故,后果由学生自负。
四、实习时间
20--年--月--日至 20--年--月--日。
甲方(实习单位盖章):
乙方(院方盖章):
丙方(学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