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免费学习网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内容页

货物公路托运协议

2023-12-24 15:17:34 实用范文 访问手机版

货物公路托运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自愿承包修建央里村至玉洪盘贤村标村的屯级道路,为明确双方责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规模:初步测量为4.5公里,但以双方共同确认工程量为准。

四、技术质量要求

1、路基宽度为5.1米以实计算(含水沟0.6米),要求线路顺畅平直,护墙稳固,边坡要求为1:0.75。

2、路面:用10-20公厘的风化石铺设3.5米宽(弯道铺设4米宽),厚度为15公分,并用压路机压实,要求路面平整,不允许有马鞍形状。

3、水沟:按0.6米宽×0.4米深×0.3米底宽开挖,要求线形顺畅,水流无阻碍。

4、涵洞,每公里设三道(根据地形设计),规格:浆砌、主板内容0.8米深×0.7米宽,或用涵管浆砌,规格:内空大于Φ60公分,并设有涵帽,规格20×20×100公分,浆砌跌水井规格:

0.8米深×0.8米宽×0.7米底,并低于涵洞10公分,浆砌出口喇叭口。

5、辍车道:每公里设三道,规格6米宽×20米长并铺砂5米宽。

6、回头弯道半径不小于10米。

7、路面坡度(纵度)不大于10%。

五、工程时间

以甲方通知进场为准(双方约定并签经书面确认)工期约定为进场之后的60天内完成。

六、承包金额

甲方按每公里4万元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保证按上述标准做好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七、付款方式

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支付壹万元作为乙方的启动资金,过后甲方视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预付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100%(不需要乙方开票)。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的施工,确保乙方施工顺利,负责道路线路的各方面协调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及安全工作,健全施工安全措施,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以甲方无关。

3、乙方应积极做好施工工作,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加快施工进

九、其它

1、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未动工建设的,甲方收回承包指标,不再给乙方承包施工。

2、20_年 月日前不能竣工的,甲方可按乙方实际所做工程量进行实地评估,按评估完成的实际工程算80%结算给乙方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签字确认完工后自动废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共同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货物公路托运协议 篇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_________________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货物公路托运协议 篇3

承运方:

托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 每次托运的托运地点、装货地点、联系人、装货/托运时间、货物数据包括货品名称、包装、数量、重量、价值、费用等详细数据见依每次的有效托运单为准,本合同不再另立明,但托运运单上的信息一经双方签字确定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托运方对托运单上相关信息之准确性负责,但其托运单需经双方正式签核确定方可生效。

3. 本合同原则上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双方需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事项,可另外口头说明,双方口头作出认可,亦可另文立字说明。

4. 承运方需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5. 托运方需在装车前将出口文件、托运货品相关信息交由承运方确定。

6. 托运方若因提供的托运信息如所报货品名、数量、重量等不符,而导致当地政府扣留或处罚时,该责任均由托运方负责,同时承运方车辆依上述原因被阻,暂时不能营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托运方依实际时间赔偿给承运方。

7. 托运方应依照约定时间装卸货物,承运方车辆到达托运方两小时内需装卸完毕,若超时或多地点装卸按照承运方订定的价目另计附加费,所以随道费、过渡、过桥费用均由托运方支付。

8. 运输途中,一些自然灾难如风水火险、机件故障等意外均由托运方负责;但因车辆故障或司机驾驶所造成的意外需由承运方负责。

9. 若因报关文件不齐备、逾期、装卸超时,托运方必须按实际时间支付承运方运货及过夜费,关场停车费。

10. 若因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名危险货物,错报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方:

承运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