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培根随笔读后感
论求知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
当你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当你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当你处世行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力量。懂得事物因果的人是幸福的。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够办理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唯有掌握知识方能办到。
求知太慢会弛惰,为装潢而求知是自欺欺人,完全照书本条条办事会变成偏执的书呆子。
求知可以改进人和天性,而实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实习尝试则可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
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这是一门技艺。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
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轻易相信书本。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有的知识只须浅尝,有的知识只要粗知。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揣摩。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
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
否则一本好书将象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辩是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
因此,如果一个人还原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如果一个人只愿孤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定很狡黠,才能掩饰他的无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可以通过运动为改善一样。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数学稍不仔细就去出错。缺乏分析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最讲究繁琐辩证。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学,如此等等。这种种头脑上的缺陷,可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
论爱情舞台上的爱情比生活中的爱情要美好得多。因为在舞台上,爱情只是喜剧和悲剧的素材,而在人生中,爱情却常常招来不幸。它有时象那位诱惑人的魔女,有时又象那位复仇的女神。
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情。只有罗马的安东尼和克劳底亚是例外。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然而后者却是严肃多谋的人。这说明爱情不仅会占领开旷坦阔的胸怀,有时也能闯入壁垒森严的心灵----假如守御不严的话。
埃辟克拉斯间说过一句笨话:“人生不过是一座大戏台。”似乎本应努力追求高尚事业的人类,却只应象玩偶般地逢场作戏。虽然爱情的奴隶并不同于那班只顾吃喝的禽兽,但毕竟也只是眼目色相的奴隶,而上帝赐人以眼睛本来是有更高尚的用途的。
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例如,只有在爱情中,才总是需要那种浮夸谄媚的词令。而在其它场合,同样的辞令只能招人耻笑。古人有一句名言:
“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的。”——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因为甚至最骄傲的人,也甘愿在情人面前自轻自贱。所以古人说得好:“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持聪明。”情人的这种弱点不仅在外人眼中是明显的,就是在被追求者的眼中也会很明显——除非她(他)也在追求他(她)。所以,爱情的代价就是如此,不能得到回爱,就会得到一种深藏于心的轻蔑,这是一条永真的定律。
由此可见,人们应当十分警惕这种感情。因为它不但会使人丧失其他,而且可以使人丧失自己本身。至于其他方面的损失,古诗人早就告诉我们,那追求海伦的人,是放弃了财富和智慧的。
当人心最软弱的时候,爱情最容易入侵,那就是当人春风得意、忘乎所以和处境窘困孤独凄零的时候,虽然后者未必能得到爱情。人在这样的时候,最急于跳入爱情的火焰中。由此可见,“爱情”实在是“愚蠢”的儿子。但有一些人,即使心中有了爱,仍能约束它,使它不妨碍重大的事业。因为爱情一旦干扰情绪,就会阻碍人坚定地奔向既定的目标。
我不懂是什么缘故,许多军人更容易堕入情网,也许这正象他们嗜爱饮酒一样,是因为危险的生活更需要欢乐的补偿。
人心中可能普遍具有一种博爱倾向,若不集中于某个专一的对象身上,就必然施之于更广泛的大众,使他成为仁善的人,象有的僧侣那样。
夫妻的爱,使人类繁衍。朋友的爱,给人以帮助。但那荒淫纵欲的爱,却只会使人堕落毁灭啊!
论美美德好比宝石,它在相互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美貌的人并不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因为造物是吝啬的,他给了此就不再予以彼。
所以许多容颜俊秀的人却一无作为,他们过于追求外形美而放弃了内在美。但这话也不全对,因为奥古斯都、菲斯帕斯、腓力普王、爱德华四世、阿尔西巴底斯、伊斯梅尔等,都既是大丈夫,又是美男子。
仔细考究起来,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最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是难于直观的。这是一种奇妙的美。曾经有两位画家----阿皮雷斯和丢勒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完美的人像。其实象这样画出来的美人,恐怕只有画家本人喜欢。美是不能制订规范的,创造它的常常是机遇,而不是公式。有许多脸型,就它的部分看并不优美,但作为整体却非常动人。
有些老人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美。拉丁谚语说过:“晚秋的秋色是最美好的。”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美犹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烂而难保持的。世上有许多美人,他们有过放荡的青春,却迎受着愧悔的晚年。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篇二:培根随笔读后感
大家都说《培根随笔》是日常生活的结晶,是堪称经典的大作。有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我却跟他们完全不同,开始,我非常的讨厌他,因为他总是以贵族的身份、站在男人的立场上来看待每一件事;总是以神的伟大、宗教的信仰及所谓的“真理”来起笔,总是讲一些神话,令人一头雾水……
怀着不满的心态,我气愤的读完了整本书。让我惊讶的是,看完这本书,我发现了一个与我想象中截然不同的培根!他是个对哲学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以及对理想的追求的伟人!
我恍然大悟:“看来我是错的,这才是真正的培根!”
这本书共收录培根随笔56篇,篇篇标题意指鲜明,直奔主题,使人一目了然。读者既可以通读,由于每篇随笔的结构自由,又以主题为中心来展开细腻的描写与评论,所以还可以择篇而读。就是这样,在这本书,不对,是在这本宝典优美的的文字及无比深刻的哲理下,我好好的领悟了一番,结果是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自然离不开精华,因为精华是一本好书的灵魂,《培根随笔》作为一本世界名着,精华的部分那是数不胜数。
《论美》堪称精华中的精华!语言简洁,内涵独特。平常穿的腰金衣紫,现显出大款的风格,就是美了吗?不!完全错了!一个人的美不是穿着的美,不是外在的美,而是内在美,而是品德的美!正如文中所说:“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没错,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还记得不久之前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吗?网上的她,名牌跑车加时尚的衣服!无不叫人惊叹,打扮得非常漂亮,惊艳脱俗。可是这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不单单是炫富,还假冒红十字会。为什么大家这么的不满呢?原因很简单,这些人亵渎了美丽!如果只注重表面,而不注重优雅的内涵——这种人可以说不配佩戴“美丽”这一光荣的称号!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些人不懂得这么一个道理:人不是因美丽而可爱,是因可爱而美丽!
我记得,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每个人的梦想与信念也大有不同,当然,每个人的美也是截然不同的,不可把自己的美强加给别人,或许你的美,不是他追求的美。或许你应该看看别人的优点,用优点来补充缺点,把自己做的更完美。
今年夏天,一位女孩打伞为乞丐遮雨,自己却被雨淋湿,看似是一个举手之劳。这一举手之劳,也许是那个女孩的一种习惯,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但这种下意识的举动,却诠释了一个人的包容、平等与善良。因此被大家称为是“最美丽的女孩”用自己的内涵美去帮助需求的他人,这才是美的最高境界!这才是美放射出的真正的光辉!
时机,也就是机会,个人只有抓住时机才能走向成功。于是《论时机》应运而生。如果说《论美》是这本书“精华中的精华”《论时机》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既然是时机,它的出现有绝大部分都是偶然的。所以要想抓住时机,最主要的是当时机来临的时候,你一定要全力以赴的把握住,俗话说的好:机遇,往往是给有准备的人。还要有优秀的观察力,因为时机不会先告诉你它在那里,需要你努力的观察并发现时机。再把握住它,就像文中的那句:“善于在做一件事的开端识别时机,这是一种极难得的智慧。”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这是全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
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给了我很多启示。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它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爱迪生,他有一项伟大的发明——电灯丝。可是他遭遇了成百上千的逆境,电灯丝都是失败品。在这种逆境下,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不屈不挠,经历了重重磨难后,终于制成了电灯丝,也就是电灯丝,才让人类进入光的世界。
正是人们在遇到逆境时不同的表现,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消极的人,遇到逆境,只得叹息、报怨,最终堕落或者崩溃;就像前不久的那位母亲,因为两个孩子得了脑瘫,遭遇严重困难,在逆境面前,她并没选择知难而进,相反,她知难而退,因受不了逆境的折磨,最后她崩溃了,丧心病狂的她背负着无比巨大的压力,竟然溺死了她两个13岁的双胞胎儿子!
也许是压力巨大的缘故吧,她得到了人们的同情;可积极的人,却能从逆境学会坚持,得到勇气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有句话说的好:“患难见真情。”这样看来,逆境不仅教会我们如何奋斗,还尽显世间的真情和美德。
在我看来,遇到逆境就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验,如何利用这种经验,就是成功的关键,逆境的德性是不屈不挠,而逆境要教给我们的,也正是不屈不挠。可真正把逆境当良师的人,却一点儿也不多。
一本好书可以给你智慧,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一本好书犹如是一扇窗,窗户打开光亮就会射进来,照亮美的心灵。正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之学使人能言善辩”,不得不肯定的是,这确实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