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购房合同
太原市购房合同 篇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太原市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太原市购房合同 篇2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
1、甲方向乙方出售下列房屋:房屋坐落房屋结构房产所有证京房权证字第号房产共有执照出售部位东房
间西房
间共计
间建筑面积2南房
间北房
间房屋附属物房屋现用途出售价格(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付款方式:
A、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
B、上述房产签署买卖契约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购房余款。
二、责任与权利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再另行办理本合同所指标的物的购房协议。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乙方:
1、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支付购房定金及余款。
3、付清全款,双方产权过户完结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四、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须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调解和仲裁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任何一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应从知道和应知道自己一方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________年内提出。
七、其他事宜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房地产交易部门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中未尽事宜,以《民法典》有关条款为准。
十、此房产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十
一、交易前的物业费、供暖费由甲方负责;交易后的物业费、供暖费由乙方负责。十
二、公共维修基金:十
三、其他应说明事项: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签约时间
太原市购房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 邮编 :
证件名称: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
乙方 ( 买方 ) 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本条描述的该房屋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屋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
选择划“r”,不选择划“t”,以下选择方法以此相同)
第二条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元),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双方另行规定(见本同补充约定)
第五条 甲方同意乙方购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业贷款支付。如乙方贷款购房,预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元),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乙方据实际贷款金额自行备齐首付款,以确保甲方如数收齐房款。
第六条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据。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签署《房屋》。《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除另有约定外,所述定金即为本定金合同签署时甲、乙双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并承诺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日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在本合同的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期限内,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甲、乙双方须告知对方有效联系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本定金合同时,另一方要通过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则按照付邮日(或邮局邮戳为准)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条若甲、乙双方均不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主张权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