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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致富带头人的培训方案

2023-05-25 16:31:25 策划方案 访问手机版

2023关于致富带头人的培训方案 (一)

为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快增收脱贫步伐,根据《关于组织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3〕98号)和省、市相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培训方案如下:

3.2023村级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

4.2023乡镇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

7.2023关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9.2023年县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2023关于致富带头人的培训方案 (二)

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激发贫困村创新发展活力,加快贫困户增收脱贫步伐,根据《湖南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方案》(湘扶办联[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紧紧围绕“精准培养、创业带动”的总目标,通过落实扶持政策、培育创业人员、搭建创业平台、构建服务体系,培养一批在贫困村创业发展、增收致富并带领贫困群众共同致富的骨干力量,为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带动效应。

2023-2023年,为全县209个贫困村平均培养3名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任务计划按年度实施完成,2023年完成324名,2023年完成303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各乡镇具体任务见计划表(附件1)。原已开展的村官培训、科技骨干(产业带头人)培训停止进行。

二、培训对象

(一)对象条件。培训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22-50岁之间,初中毕业(含)以上文化程度,在贫困村有创业基础或有创业意向的人员,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责任心。

(二)培训类型。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按照创业方向、创业阶段,分为经营管理型、创业技术型二大类。

1、经营管理型。村组干部中产业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科技示范户、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等。

2、创业技术型。返乡创业农民、从事种养殖的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家庭农场主等。

(三)选定程序。一是个人报名,申请人通过“雨露百事通”手机APP或登陆雨露计划网在线填写、提交《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申请表》(附件2),并做出带动承诺。二是贫困村推荐,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会上网在线推荐候选人。三是乡镇初审,乡(镇)政府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县级扶贫部门(汇总表见附件3)。四是县级确定,县级扶贫部门要摸清培训需求,根据分类申请情况,结合当地贫困村产业发展实际,最终确定培训对象,并报省扶贫办政策法规处备案。

三、培养模式

(一)培训内容。

1、经营管理型。主要开展农业经营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培训。集中授课:国家涉农与扶贫政策解读、金融与信贷政策、农业发展动态与新技术、农产品市场营销及电子商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等相关知识为主;现场考察:参观学习现代农业企业、农业示范园区、电子商务园区、新农村示范村等;经验交流:分享创业经历和经验、贫困村产业发展的经验与建议、主题讨论等。

2、创业技术型。主要开展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按产业和专项技能开展分类精细化培训。集中授课:种养生产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优质高产关键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业电商经营模式、病虫害防治、国家涉农、扶贫政策和金融信贷政策等相关知识为主。现场教学:实践技能操作、观摩学习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验交流:农村致富带头人及种养殖能手传授经验、学员主题讨论等。

(二)培训方式。

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推选培养对象到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培训采取“基地+导师”的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专题辅导、实践操作、观摩交流、跟踪服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培训。学员根据自身创业实际选择学习专业和需要的课程,突出目标导向,因材多元施教,立足现实,力求创新,做到公共课与专业课相结合的课程设置方式,专业教师与成功企业家相结合的施教方法,课堂教育与跟踪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三)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

经营管理型培训时间不超过7天,其中,集中授课与观摩交流学时数比例一般为2:1;创业技术型培训时间不超过20天,其中,集中授课与实践操作学时数比例一般为1:1。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按经营管理型每人320元/天、创业技术型每人260元/天的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培训学员往返的交通费用、培训期间食宿费用、教师授课费用、现场观摩费用等,其中:培训伙食费每人不低于80元/天。

四、政策扶持

对参加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学员政策扶持坚持“政府主导、分类推进、优先支持、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政策,捆绑项目,集中扶持创业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创业带动发展。

(一)用好创业普惠政策。各级扶贫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23]2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合作,从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金融保险等方面向创业致富带头人支持。指导帮助创业带头人带动贫困户利用好现有的创业扶持普惠政策。

(二)落实创业特惠政策。各乡镇要根据《关于开展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信联发[2023]4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23]6号)、《关于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意见(试行)》(湘扶办联[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政策措施,优先扶持符合条件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学员,为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提供多方式、全方位的服务,提高创业的成功率,为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创造助推平台。

五、组织实施

(一)选准培训对象。各乡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中培训对象的基本条件和分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摸底调研和宣传发动,在2023年7月30日前,按照2023年培训分配计划,准确选定培训对象。根据分期下达计划做好选送工作,并做好参训对象的跟踪服务管理。在2023年12月底前,将2023年培训对象选定工作完成。

(二)确定培训基地。我省以政府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岳阳职业技术学院、衡阳技师学院为湖南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定点培训基地,定点期限为2年。

(三)遴选创业导师。省级扶贫部门制定创业导师遴选标准、方式,组织省市县三级扶贫办、培训基地遴选一批实践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水平高、热心公益事业的专家、企业家、成功创业人士等担任扶贫创业导师,专门负责培训后的学员创业指导和服务。遴选的创业导师,由省级扶贫部门颁发扶贫创业导师聘书,并在省市县备案。

(四)开展示范培训。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扩大示范性培训效应,有效提升示范带动、上下联动的培训方式,省扶贫办在2023年7月份选择培训基地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培训(分配给我县经营管理型、创业技术型各10名),以需求为导向,创新培训模式,打造精品班级,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创业致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培训项目管理。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其中:省级示范培训由省本级扶贫培训资金支出,其余任务培训由省到县财政扶贫资金中支出。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推进,其中,省扶贫办负责编制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实施方案、下达分期培训计划、组织示范培训、负责培训基地的管理督查事宜;市级扶贫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培训的管理督查工作;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制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选送培训对象参训,培训完成的审核验收,扶持政策和跟踪服务的落实等;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扶贫培训资金的安排、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到县扶贫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驻村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创业致富带头人扶贫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协调机制。一是强化培训资金管理。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扶贫资金的报账程序,培训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及时与各培训基地学校报账,不得发生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的情况。二是规范培训项目管理。县扶贫办要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台账和培训资料网络管理工作,做到各项资料齐全,确保真实有效。定量考核,确保培训工作有效实施。要严格按照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跟踪服务,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要建立健全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专家库、效果跟踪等内容的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培训规范化。着力形成联系扶持创业致富带头人事业发展、示范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创业致富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合作协调。县扶贫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商合作,统筹扶贫、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用好资源,聚合政策,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共同促进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深入宣传创业致富带头人扶贫培训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扶贫部门要采取新闻媒体、互联网、短信平台、宣传栏、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和宣传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扶持政策、先进典型、成功经验,激发创业热情,辐射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创业致富。

一、目标任务

为贫困村培养具有高度责任感、较强创业能力,适应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立足当地创业发展并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创业致富带头人。2023-2023年,为每个贫困村平均培养5-7名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全乡累计培养30人以上,每人带动7户以上贫困户,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二、组织领导

乡脱贫办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培训对象

(一)对象条件。培训对象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报名参加:一是思想素质好,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责任心;二是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创业基础而且带动能力较强;三是贫困村有创业带富愿望,年龄在25-50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两委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及有创业经历的人员。

(二)选定程序。一是个人报名,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做出带动承诺。二是贫困村推荐,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会推荐候选人。三是乡审定,乡政府根据申请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最终确定培训对象。

四、经费保障

培训经费和工作经费的具体标准由乡政府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经费。

六、有关要求

(一)要明确责任分工。培训工程由乡脱贫办负责实施。乡政府选定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培训。各村要摸清培训需求,选好培训对象,按计划落实精准培养、跟踪服务和带动增收工作。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与村两委一起筛选推荐好培训对象,指导培训对象选好创业项目,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包户干部一起督促创业带头人履行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承诺。

(二)要贯彻精准培训。要按照创业方向、创业阶段,分层次、分专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对象进行免费培训。采取分阶段合理安排集中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对理论学习、实习课程和创业设计等学习情况给予科学评价。在创业过程中,结合带动需求,对参与创业的贫困户适时组织创业适用技术培训。

(三)要大造宣传氛围。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宣传扶贫创业优惠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举办扶贫创业竞赛、表彰先进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和支持培训工程。

(四)要加强信息服务。利用现有各类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终端,实现在线扶贫资讯发布、培训管理、村民信息互递、帮扶互动交流、创业适用技术指导、创业进程和扶贫带动情况跟踪等功能,在各类参与人群之间搭起点对点的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扶持政策到户、创业信息上门、培训管理入网、跟踪服务到人;对培训对象参加培训、跟踪辅导、政策扶持、创业情况、带动效果等全程跟踪管理。

3.2023村级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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