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体会
第1篇:学习心得体会
在近两天的学习中,使我对高效课堂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我觉得它主要是指教学过程的最优化,教育效果的最大化。是师生的共同进步,是知识和素养的共同提高。
一、我理解的高效课堂是在课堂教学中,通过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过程配合老师的点拨指导,在单位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促进学生获得高效益发展。教学高效益就其内涵而言,是指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协调发展。就其外延而言涵盖高效的课前精心预习、课堂教学中实践展示和课后反馈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一般来说,高效课堂效益评价主要标准是,学生思维活跃,语言表达正确、流利、有感情,课堂充满激情,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强,目标达成且正确率在90%以上。前提是看学生是否愿意学、会不会学,乐不乐学,核心是教学三维目标的达成。
二、从我们教师的角度来说,高效课堂应做好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教师能够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课堂的三维教学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的导学案。二是教学的过程必须是学生主动参与的过程。这种主动参与主要体现在教师能否采取灵活机动的教学策略和评价方式调动和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三是教学中适时指导、监控、反馈、激励,以多种方式巩固学生的学习成果,使三维教学目标的达成度更高。
三、两节展示课的启示。共性的地方:1,学生素养高,学习过程上的学习参与度高,这就使得学生专注于课堂,能够保持较高学习兴趣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2,评价方式的灵活高效是高效课堂的一个重要指标,即时、灵活的评价同样起到激励学习主动性、保持学习兴趣的作用。3,高效课堂应是长期进行的工作,最终形成一种常态的模式。它的预习、展示、反馈都应是高效进行的。( 范文 先生网 培训 ,听取各位老师和专家的讲课和报告,我深知我平时教学中的不足,决心在以后的教学中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学生式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的教学效果就是最终通过学生体现出来的,教师的教也是为了让学生学会学。只有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了,课堂才会有效,才能谈高效。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首先让学生觉得学习的内容有用。其次,要对学生的参与给以及时的评价。及时评价,适当的鼓励,是学生积极参与的不懈动力。只有学生都积极参与了,课堂活起来了,课堂教学才会有效,才可能高效。
2、坚持贯彻"三讲三不讲"原则。学生会的不讲,学生自己能学会的不讲,讲了学生也不会的不讲。删除无效教学环节,向效益出发,构建道德课堂,不浪费学生的分分秒秒。让学生感觉课堂上时时刻刻的内容都很重要,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3、明确任务,运用"合作"重学习小组。学习小组经过合理、优化的组合,由学习小组民主推荐一名组织能力强、表达能力好的同学担任小组长。另外,各组内还设有不同的角色,保证每个学生的积极参与性。在学生的共同参与下,通过组内学生的探究和互助活动,共同完成学习任务。
4、重视提高课前预习质量。预习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课堂效果,而预习是否主动也影响预习的质量。但是一些同学缺乏预习的目的性和自学性,课前不预习,到课堂上疑点重重,感到吃力。教师对学生预习要加强指导,使学生重视预习,掌握预习要领。
这次系统深刻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高效课堂带给孩子们的益处,今后的教学道路上,我将与学生一起走在高效课堂的路上,我相信,高效课堂,会带领我们开辟荆棘,迎来前面的繁花似锦……
第2篇:学习心得体会
从大三才刚刚开始接触音乐美学这门课程,课程虽短却学习到许多关于音乐方面的知识,无论是在课堂上面,书本上面,课程上面都能获取各种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知识。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也不单纯是日常的美化活动。
从字面文本意义上来观照,音乐的形式与内容也是比较学理化并有些抽象的词汇,非专业学人恐就字面理解也会具有差异性与困难。当我们走进音乐厅,直面感性聆听一位作曲家的作品时,会在内心中产生一种感受,不管这种感受是赞扬还是批评,它总是已经随着作品音响的进行而在聆听者的内心中产生了一种对作品的内心触动——即已经产生了一种所谓的“听觉内容”。这样一种由音乐作品而引起的“听觉内容”是伴随着音响的进行而在观众的内心中产生的,我们是否可以说这种感受性的内容是音乐音响传达给观众的一种音乐内容呢?如果我们承认了它是音乐所具有的一种内容,那么为什么同一首音乐作品不同的聆听者会有不同的感受性内容呢?这些看似简单肤浅的问题,却是最本质并难以完全回答又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音乐是否具有内容,音乐的织体形式本身是否又具有自我客观意义上的“形式内容”?我们常讲大三和弦的明亮,小三和弦的柔和,除去审美主体客观的听觉心理与自我客观存在的听觉感性审美规律之外,就音乐客体即音乐结构上的形式逻辑而言,它是否具有音乐客体客观存在的一种形式上的内容呢?大三和弦的明亮,小三和弦的柔和,这两种听觉感受的来源是否可能本来就存在于音响的客观规律之中呢?即音响自我的形式逻辑中已经存在了音响明亮柔和的物理性结构规律,它不以人的听觉变幻为转移。如果这样一种形式意味上的内容客观存在,那么,仅就音乐形式客体而言,我们就没有理由不承认音乐有其自身的形式内容,由此,即使是音乐的形式也同样存在着形式意义上的内容。而形式意味上的内容涉及到音乐作品的历史流变与方法变迁,作曲家采取什么样的作曲方法论就决定了会出现什么样的音乐织体结构形式,从而也就意味着会出现什么样形式意义上的'内容。与作曲家作曲方法密切相关的音乐作品及其
形式织体构造毫无疑问也会受到作曲家人本意识与审美情态理想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还是非常巨大的。因为,作曲家的方法论与美学观念的选择直接导致了音乐作品的整体技术形态构造。值得特别说明并需要大家关注与讨论的是作曲家的人本意识与审美理想是社会物化及人化的产物,它是在社会历史影响下兼及对人本生态的思考而形成的,带有深度的社会性内容与历史意义,一位作曲家的作品必定带有深刻的社会因素,从而,也就不会逃脱社会性的内容与史论意义。正因为如此,完全否定音乐的内容,否定音乐作品的历史性意义而宣称音乐作品的纯粹形式意味是肯定站不住脚的!更何况,音乐自身的形式逻辑也包含着形式意味上的逻辑内容与方法论内涵。
在这里我想讲讲我对于音乐审美的理解。音乐审美意识是以音乐感知、情感体验与审美评价为基本环节的意识活动。正如人类的意识是以客观存在为前提一样,音乐审美意识作为人类意识的一种特殊存在形态,它也是以作为审美对象的音乐美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音乐艺术的美,也就不会有音乐审美意识的发生。出人类的音乐审美意识的产生是以音乐艺术的存在为前提,还只说到了问题的一半,另一半是,从主体方面说人类的音乐审美意识究竟是怎样发生的?音乐的美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对于欣赏主体来说是否能成为现实的存在,这还要取决于欣赏主体的主观因素。即使是生活在音乐艺术获得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的人,假如没有音乐审美的实践,没有对音乐艺术的长期接触,那么他就不可能具有音乐审美意识。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它说来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本质力量之一的确证,从而,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而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说来存在着,因为对我说来任何一个对象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可能感知的程度为限。”① 音乐审美意识作为人的一种主体能力,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确证,人的主观因素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的,只有“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音乐的审美意识才会发生。“一方面为了使人之感觉变成人的感觉,而另方面为了创造与人的本质和自然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无论从理论方面来说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都是必要的。”② 音乐的审美意识,首先是以对象的存在为前提,只是在有了音乐艺术美的存在,才可能有音乐的审美意识,同时,又只有当审美主体作为一个社会的实践着的人,在对音乐艺术的审美观照中产生了作为人的本质力量来肯定的音乐审美感受时,音乐的美对他来说才能成为一种真实的客观存在,他才能真正具有音乐的审美意识。这就是我们对音乐审美意识的根源及其发生所持的基本观点。
人的音乐审美意识的发展,又会反转来影响和促进音乐美的发展,如果没有审美主体,特别是音乐家的音乐审美意识的高度发展,音乐艺术本身的发展也是不可想象的。音乐艺术本身就是音乐审美意识的物化,是音乐审美创造的结晶。音乐审美意识的反作用,集中表现在音乐美的创造之中。由于音乐艺术的非语义性与非具象性的特点,它对现实生活的表现更多的是以主观的心理体验与情感态度的方式来进行,即更多的是客观因素消融在主观因素之中,因此,创造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与审美意识的参与就具有更重要的作用,也正是由于音乐审美意识的积极参与,音乐美才能更好地表现现实生活的美和人的思想情感的美。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看到,音乐审美意识的作用还表现在它对现实生活美、对人的思想情感美的形成与发展所起的作用。音乐审美意识不仅能够有力地促进音乐美的创造,并且能够通过丰富人的思想情感的美来增进现实生活的美。音乐审美意识的积极作用正是在这里得到充分的体现。